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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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城市管理委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24 14:30

蓟州区城市管理委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城管委和委党委的正确指导下,蓟州区城市管理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进城管工作依法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

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旁听庭审现场等多种培训形式,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确保在日常执法中能够准确、高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城市秩序。

1.强化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垂范。通过班子会、工作部署会议及党支部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专题讲座。我单位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履职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蓟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各类培训9次,通过法治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3.全面加强学法用法。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坚持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继续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力度,督促每名学员按时完成学法积分,全部合格通过。同时,切实提升依法有效化解矛盾能力,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能力。

4.组织开展乡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指导。到目前为止,我单位统筹开展15次乡镇(街)执法业务培训和现场业务指导,主要围绕违法建设、垃圾分类、域外建筑垃圾、规范文明执法等事项,分期、分批地进行基础性、系统性的集中轮训。坚持以培训促提升、以学习促发展,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推动街镇乡队伍规范化建设。累计指导乡镇(街)法律法规咨询问题12起,配合文昌街道办及有关乡镇进行违法建设拆除保障工作333次,配合别山镇完成为期15天的森林防火任务。

(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

全面落实推行“三项制度”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城管建设,制定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

1.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的161项权责清单,同时公示57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城管委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590起,接受群众监督。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执法记录仪、录像机等设备配发至各执大队一线执法人员。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市城管委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例如今年一起燃气方面的行政诉讼,相对人不服我单位做出的处罚决定,先后起诉至蓟州区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由于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的全纪录,使得证据充分、完备,两级法院分别驳回相对人诉求。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落实《蓟州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备案制度》,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机构,根据案情各相关科室、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共同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今年以来,共集中审查燃气执法、违法建设拆除等重大执法案件24起。实施案件审查制度以来,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健全完善法律顾问,规范执法行为

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完善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完成单位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与惠予达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该法律顾问参与我单位重大决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事件、诉讼、复议等合计达二十余次,及时有效的落实法律顾问职责。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强化重大复杂案件的集体会审,已召开5次案审会,对50余件执法案件进行集体研判。推进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草和制定城市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积极运用执法建议书、温馨提示、约谈、执法提醒等措施,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效,今年共处理首违不罚案例12起。

城管支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行政执法案件时严格遵循公开原则、程序合法原则、执法人员合法原则、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和办案时效性原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统一格式制作,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今年以来,城管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万余人次,开展联合专项治理行动33次,规范占路摊点9700余个次,承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590件,罚款176.1828万元,全部执行完毕,均已办结,未出现野蛮执法和行政复议败诉等案件。

(四)以提升服务为引领,推动法治化进程。

根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需要,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历时6个月,先后起草《蓟州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发布实施。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我单位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宣传,有效提高文件知晓率,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工作,维护城市形象,便利群众生活。

(五)积极办理提案、建议及信访工作

今年,办理我区人大建议1件和政协提案9件,在提案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切实做到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认真倾听代表、委员和群众的呼声,着力在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上下功夫。今年建议提案办理的见面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在信访工作中,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规范工作行为和程序,坚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办理、按时回复。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即接待受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同时,在信访工作中坚持语言文明、准确规范、依法办理,教育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效地规范信访秩序。今年以来,共收到民生热线1471件,信访件23件:其中人民网2件,政民零距离8件,市里督察办1件,接待来访人员12人。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聚焦行政争议,加大复议调解

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复调结合”原则,主动作为,注重做好各项工作对接和沟通协调,落实诉源治理,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平息矛盾。今年以来,共有1起行政诉讼为:申请人蓟县华兴液化气站申请行政赔偿案,蓟州区人民法院维持我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614日,申请人提起上诉,现在庭审已经结束,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2起行政复议为:一是申请人天津鸿坤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对我机关下达的《强制执行决定书》不服,向蓟州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目前达成和解;二是申请人李宗华对我机关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向蓟州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销行政复议,裁定终结。

(七)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对各执法大队在“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监督平台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录入进行培训,督促各大队及时将执法信息录入平台,对147件普通程序案卷进行审查。二是组织开展蓟州区城管执法系统(含乡镇、街)执法案卷评查与培训工作。共抽查27个乡镇(街)及支队10个执法大队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共计74卷,查找存在问题38处次。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对照督查检查事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工作。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差距,补齐短板。

(八)强化重点领域,密切行刑衔接

开展域外建筑垃圾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实施信息共享,提供有力证据,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今年共处置3起域外建筑垃圾偷运乱倒行为:一是侯家营镇处置北京通顺达伟业地材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综合执法大队给予伍仟元罚款的处罚,已履行缴纳的义务,并将司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二是洇溜镇处置北京陕平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综合执法大队给予伍仟元罚款的处罚,已履行缴纳的义务,并将司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三是下窝头镇联合打击建筑垃圾偷运乱倒行为案,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建筑垃圾协同治理工作的意见》,将案件线索及基本情况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通过“京津冀”协同机制移交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处理。京津两地携手上溯来源、下追去向,对涉及的“人、车、企”和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实施一体化打击。最终天津方面对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的运输车辆带车人(潘某某)、违规受纳场所负责人(高某某)、运输司机(王某某)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北京方面,对涉事小区物业公司罚款一万元整。

另外,我单位在4月份处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施工单位擅自砍伐小区内树木被群众举报,经我单位执法人员普法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进行补植树木,618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美化小区环境,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爱绿护绿,共同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九)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露天烧烤马路餐桌治理。由我单位牵头组织,本着“超前防范、广泛宣传、教育先行”的工作思路,做好露天烧烤、马路餐桌等违法经营者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告知、警示劝说、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台刊播、今日头条等渠道发布、转载治理通告、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动员经营业主自觉改变经营模式,在燃起城市“烟火气”的同时守护好城市文明的底线。全年开展马路餐桌露天烧烤专项治理19次,其中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治理行动9次,取缔城区经营性非法露天烧烤摊点36个,清理洲河湾湿地公园占路经营烧烤摊点29个,治理个人非经营性马路烧烤23起。

2.与公主岭市城管局开展对口合作工作。按照《天津市与长春市2024年对口合作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深化蓟州区与公主岭市对口合作工作,1122日上午,蓟州区城管支队与公主岭城管局开展对口合作工作视频会议。蓟州区城管支队以“域外建筑垃圾治理”及“京津冀执法协作”为题,开展工作经验分享。公主岭市城管局介绍在城市治理占路经营、道路环境卫生、违法建设拆除及柔性执法上相关经验。双方共同商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包括信息共享、人员交流培训、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可能性与初步规划。此次交流进一步促进两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实现理论共享、业务共享、技能共享、经验共享达成共识。

3.参加“12345热线在行动—便民实事帮办”专题节目活动。按照相关安排,117日,我委相关负责同志,到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参加专题节目,现场解答市民反映的问题,展现蓟州城管的良好形象。

4.完成的其他工作。一是推进新“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落实。我委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走进临街公建单位、沿街商户、中小学校,发放《新门前三包明白纸》,要求各属地镇(街道)、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住户等,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累计走访商户6000余家,发放宣传手册12000份,治理占道经营327处、乱堆乱放410处、倚门售货350户,督促商户整改2630家,规范自行车摆放2514辆,依法处罚乱堆乱放、乱摆乱卖等行为63起;劝离占用消防通道车辆、占用公共停车位31起;清理“僵尸车”42辆。二是有效遏制飞线充电,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对全区沿街商户电动车“飞线充电”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440余人次,执法车150余辆次,累计排查沿街门市1000余家,发现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35处,劝阻35次。三是开展城区重点街区非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道路环境秩序的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联合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开展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16辆次,执法人员80余人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500余辆次,拖离非机动车14辆。四是加强非法广告及牌匾治理。强化审批事后监管和服务,坚决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匾和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实现广告牌匾设置符合审批要求、规范统一,同时,加强对违法张贴、喷涂小广告、非法散发小广告、车体广告、围挡广告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城区7800余户商家,集中开展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隐患排查4次,发放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通知390份,对60余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商户进行整改。五是开展新执法文书替换工作。按照市城管委《关于印发部分新修订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要求,逐步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替换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面对城市发展新阶段新形势赋予城市管理部门的新任务、新要求,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在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增强,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执法专业人员缺乏等。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业务素养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为目标,筑牢“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理念,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素养,树立法治思维,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依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对重大案件严格实施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城管执法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照部门权责清单逐步扩展,增加检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对象信息;三是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明确案件办理标准、步骤、程序、期限。

(三)进一步加强法规普法宣传

进一步加强城管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普法宣传,以主流媒体和城管微信公众号为阵地,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日等节点为契机,广泛宣传城管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和办事指南,让企业和民众更加了解城市管理职能职责,提高民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知晓率。




202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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