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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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
来源: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26 16:30


蓟州区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夯实我燃气安全管理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天津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结合本实际,制定蓟州区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八个强化、八个提升为主的三年治本攻坚行动,推动区各相关部门、涉气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城镇燃气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有力有效,大力推动制度防、物防、技防、人防等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全面提升燃气安全管理的软件硬件2024年底前消除当前重大隐患存量,完成燃气经营许可换证工作,燃气厂站设施提升改造工作,燃气旧管网改造8.1公里,户内燃气设施提升改造扫尾攻坚完成;2025年底前重大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实现智慧化监管平台三级平台、两级监管一体化高效联动,外力破坏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26年,城镇燃气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形成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企业内控管理全面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素养全面提升,实现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清零,燃气本质安全得到全面夯实。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

1.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城镇燃气监管水平

2.完善各行业监管制度。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作用,结合治本攻坚工作内容,应急、城、市场监管、商务、消防、公安、交通运输、住建、教育、卫健、民政、文旅等部门按照国家和市、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持续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将各自行业、领域用气单位的燃气安全管理纳入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用气单位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持续提升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3.依据本市燃气法规加强燃气管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依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燃气安全监管规定的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燃气管理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理,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秩序,促进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4.健全完善常态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一是落实企业重大隐患自查自曝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逐级开展月督查、周检查、日巡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对于未开展排查、不及时安排整改或未按期限整改完成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建立城镇燃气经营重大隐患督查检查机制。区城市管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经营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城镇燃气经营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三是建立常态化安全专项排查机制。结合不同时期燃气设施运行特点,常态化开展夏季、冬季专项排查,突出国庆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以及汛期、供暖期等重点时段,聚焦农村煤改气、城乡结合部、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制定专项方案,各相关部门组织各自行业、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日常巡查巡检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点时期燃气保障稳定供应和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5.推进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燃气行业信用监管体系,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依法守信从业。实施信用体系与退出机制联动,规范畅通燃气企业退出渠道,进一步加强我燃气行业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守法守信的市场环境。

6.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一是配合市城市管理委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审核、问题反馈、整改验收、综合论证、行政审批,于20246月底前完成燃气经营许可换证工作。二是落实燃气经营许可中期评估机制。对企业安全保障制度实施、风险防控、应急抢险抢修、服务质量等能力进行评估,促进燃气经营企业运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开展合法合规经营。三是抓实成果运用,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通过换证,提升一批、整合一批、出清一批燃气企业;通过中期评估,充分运用《天津市燃气行业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退出接管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燃气市场主体质量。

(三)强化燃气设施改造,提升燃气安全物防能力水平

7.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一是建立更新改造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燃气管道和设施普查、评估工作;按照评估结果科学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对风险较大的,优先安排改造。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分阶段分区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道实施改造,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提升燃气管道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资金,2024年改造完成8.1公里燃气旧管网,2025年、2026年逐步实现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动态清零。

8.强化企业燃气厂站设施安全升级改造。立足消除安全风险,2024对设施老化、工艺落后的厂站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强化动态监测和预警处置,2025年和2026年持续开展评估、改造。

9.加强户内燃气安全技防措施建设。一是强力推进户内燃气设施提升改造6100%”扫尾攻坚,各企业要针对未改户实施有针对性措施分类管控,确保安全受控。同时持续开展未改户攻坚,各乡镇、街道要聚焦无人户、拒改户,深挖用户联系渠道、做足思想工作,开展逐户攻坚;燃气企业聚焦难改户,运用技术手段努力完成改造,化解堵点问题,力争20246月底前完成扫尾攻坚任务。二是建立新增用户室内设施安装标准。施行新增用户设施安装标准与企业通气点火联动制度,将户内运行状态作为户内安检重要内容,保障设施处于在用、有效状态。

(四)强化数智能力建设,提升城镇燃气技防能力水平

10.加快推动燃气行业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一是运用好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重点关注厂站设施运行、管道设施运行、户内设施运行的十大场景,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全市燃气管网一张图建设,建立城镇燃气经营重大隐患数据库,抓实行业核心监管指标,打通政企互联通道,实现数据共享与治理。二是2025年完成平台再优化和企业终端深度融合对接,汇集管理服务数据,丰富细化多场景燃气安全技防举措,打造市、区、企燃气安全三级平台、两级监管一体化联动体系。

11.推动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配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是依托人脸识别、GPS卫星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对送气服务的人员及配送工具,推行人、车、瓶、户四码合一,固定配送范围,实现定位监管;二是落实企业移动端智慧化安检,对用户提供安装、调试、泄漏检查等随瓶安检服务时,实行户码、定位双核实和图片、签名双上传,全面压实企业户内安全最后一米服务责任。2026年底前实现液化石油气企业配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覆盖。

12.推动燃气感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一是对重要人员密集场所、老旧管网及相邻地下空间燃气泄漏防控问题,评估高风险区域,安装燃气监测预警设备。二是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出台《天津市燃气泄漏监测技术导则》,结合燃气智慧监管平台开发建设,探索市、区、企三级燃气监测预警体系。三是充分利用蓟州区现有地下生命线(燃气)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做好地下管网监控工作,实现对燃气地下管线泄漏快速发现、有效处置。同时,在全区居民用户、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广泛推荐安装智能燃气报警器,一户泄漏报警、村(社区)镇(街道)同步接到报警提示,及时协同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加强科研院所合作,促进燃气行业科技赋能。联合燃气企业、研究机构、服务厂商等多方力量,构建运营服务体系,开展物联感知、空间地理、三维建模、数据创新、模型算法等数字手段和智能能力建设,着力加强行业标准、平台建设、平台运营等领域研究赋能与技术支持,推动燃气行业智慧化建设导则、燃气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落地见效。

(五)强化企业内控能力建设,提升城镇燃气人防能力水平

14.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依据职责分工,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指导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至一线员工等各级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根据企业经营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各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管控细则、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等规章制度,标准化、规范化企业经营行为;三是强化各岗位人员监督考核,对照企业内控制度量化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形成完善的奖励、惩戒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15.着力提升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能力。一是推动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镇燃气经营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明确要求,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科学、准确、全面辨识、评估、管控燃气安全风险,推动燃气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二是清单化、表格化明确本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工作任务,将隐患治理责任范围、操作方法、验收标准等具体内容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形成照单履责、失职问责的工作模式,全面压实各级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促进燃气行业安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16.着力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一是各相关部门建立实施常态化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在从业人员取证培训的基础上,灵活采用集中观摩、交叉互学等方式,围绕行业短板和弱项开展针对各层级、各岗位的培训学习活动。二是2024年开展年度第一责任人学法贯标活动,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开展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三是2025年和2026年逐级推动燃气企业管理人员制定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将重大安全风险辨别管控、国家和本市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列为安全教育重点内容。

(六)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提升城镇燃气法治化水平

17.全区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涉气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18.推动提升城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一是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隐患,坚决杜绝出现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燃气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领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二是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七)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水平

19.健全完善燃气突发事件演练常态化机制。制定完善区、镇(街道)、社区(村)及各燃气企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动区城市管理、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优化应急队伍配备,强化应急装备、器材等物资保障。

20.强化企业员工应急处置、避险疏散能力。一是各相关部门分行业、领域指导开展各自行业、领域的燃气应急处置演练,重点突出对餐饮场所、大型商贸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应急处置演练。二是推动应急培训制度化,制定应急培训方案,将应急处置培训纳入从业人员培训课程。三是燃气经营企业加强本企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应急处置技能练兵,针对燃气设施日常巡查巡检发现、施工破坏、燃气泄漏等,加大应急处置技能的演练。

(八)强化部门合力多措并举,提升燃气设施保护水平

21.强化第三方施工监管。一是持续深化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地下燃气设施保护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八个一律六方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审批部门工作责任,要将八个一律工作措施纳入规划、施工许可、占掘路等审批许可事项,同时相关行业部门做好信息互通,加强事前审批环节和事中事后作业阶段监管的衔接,强化建设项目各审批环节刚性约束,强化建设、施工、监理、管线产权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22.落实燃气设施保护举措。一是各相关部门按职责督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监督监理单位旁站监理,燃气企业现场指导;二是各相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农村天然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DB12/T1057-2021)等标准规定,强化调压站、露天调压装置外围的安全保护和排查工作;三是燃气企业对管线周边开挖、顶管、拉管等施工作业区域,利用智慧井盖等手段开展监测预警,严防外力破坏事故发生。

(九)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水平

23.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公众宣传活动。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与燃气安全宣传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渠道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借助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短视频、明白纸、宣传海报等手段,发挥报、网、端、微等平台作用,深入推进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各有关部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各自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知识网上培训,广泛征集视频、动漫、警句等安全知识宣传作品,并通过微信、抖音短视频等渠道向群众推送,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

三、时间进度安排

20243月至202612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4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治本攻坚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3月底前,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天津市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本实际,制定蓟州区相关实施方案,并完成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44月至12月)。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全面梳理本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全面铺开;要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开展全链条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大隐患大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大梳理、燃气安全专题培训、应急能力提升等活动,做好部署安排,建立常态化运行和督导推动机制,强化上的执行力、与上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强化质效,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

(三)集中攻坚(2025年)。相关部门要按照两个根本要求,以改善当前燃气安全状况,推动高水平燃气安全管理为着力点,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夯实安全基础。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通过现场推动、挂牌督办、明查暗访、推广城镇燃气标杆企业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11月底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要基本完成,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要全面夯实,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水平要显著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6年)。梳理总结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溯源分析,通过全面自评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10月份,梳理总结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情况,开展全面总结自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沿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各部门要加强纵向指导推动,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各项要求压实到各自行业、领域每个企业、具体点位、每个岗位、具体人员,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导检查。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区工作专班统筹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检查推进力度并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深入风险突出、基础薄弱的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曝光,严肃问责。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聘请专家协助开展重大风险防控,从业人员培训等任务,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强化舆论引导。区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积极推广治本攻坚工作中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行业、社会参与治本攻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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