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蓟州区燃气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24〕6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岁末年初企业生产经营旺季、群众出行出游增多、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事故灾害多发易发特点,在我区燃气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推进“一件事”全链条监管,通过有力有效的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有力应对冬春季自然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和岁末年初燃气安全稳定。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1月底前,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燃气行业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3月25日)。各燃气企业对照专项行动重点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自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等,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区城管委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送市城市管理委。
三、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
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各方排查整治责任,严格规范精准执法服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尤其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燃气安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扎实开展城镇燃气排查整治。紧盯餐饮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储配站、门站、调压站、充装站、加气站等重要设施,分类施策开展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加臭装置、调压设备、燃气储罐等重要设施防寒防冻措施,加强静电导除装置运行情况检查,严格随瓶安检和巡线安检工作制度,加快治理燃气管网“带病运行”和旧管网改造,严格落实地下燃气管线施工保护“八个一律”工作措施,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深化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餐饮场所使用不合格或超期“瓶、灶、阀、管”行为,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设施器材完好。
2.防灾减灾救灾方面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终端末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低温天气燃气保供,燃气企业要深入开展燃气管网设备设施运行和供热企业燃气设施的安全排查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气源保障、设备维护、应急准备等多方面落实保供措施,确保天然气稳定供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燃气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区城市管理委将深入重点企业单位开展常态化督导,对不放心的企业进行派驻指导、精准督导,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开展责任倒查,并进行“解剖麻雀”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诫,严格督改问题隐患形成闭环,稳控安全形势。
(二)开展宣传培训。各燃气企业要开展多渠道宣传,以讲座、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等方式,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实效;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加大对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燃气企业要积极建立内部奖惩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积极举报身边安全隐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培训,提高快速高效处置各类重要紧急情况的能力,做好灾害事故预警响应。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