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市容园林委、审批局、综合执法局和各镇乡重新划定的职能、按照蓟政办发【2014】12号《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市容园林委拟定的关于加强门市商业牌匾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城区和各镇乡政府所在地街道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导则》。
一、镇乡门市牌匾(招牌)设置管理要求
1、适用范围
各风景游览区、产业园区、镇乡政府所在地(含过境过境公路)。
2、设置要求
各镇乡根据本地域发展定位、自身特色制定符合当地乡土民风、和谐统一的门市牌匾(招牌)设置规划,并报送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备案;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本地区的门市牌匾(招牌)的审批管理和违法设置牌匾的查处工作。
1、内容要求:商业牌匾内容应健康,除企业注册名称、图标外无其他广告内容;不得设置窗贴广告、张贴画。
2、用字要求:使用字体应规范、大气、美观、清晰;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一般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特殊情况除外)。
3、色彩要求:遵循“清晰、明快、协调”的原则,色彩搭配合理,便于识别,彰显个性,且和建筑街道色彩协调。
4、材质要求:宜采用铝塑板、玻璃、亚克力等效果好、档次高、寿命长的材质;逐步淘汰低劣的喷绘布材质。
5、风格要求:现代建筑,应设置简洁、时代感强的牌匾;中式建筑,应采用与建筑相匹配,带有中国传统符号的牌匾;欧式建筑,商业牌匾设置不应破坏建筑的整体风格和细部装饰,应尽量使其点缀在建筑之中。
6、形式要求:首层门市应在门楣上方设置“附壁式”牌匾(招牌);禁止设置“外挑式”和“顶设式”牌匾。二层及以上门市应采用镶嵌单体形式字设置。
附壁式: 顶设式: 外挑式:
7、尺度要求:牌匾的宽度不超过门市的外缘;牌匾的高度在0.8-1.5米范围之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设置原则:遵循“一店一匾”的原则;同一栋建筑首层牌匾要求,高度统一、平整一致、色彩协调。
二、城区(含新城)门市牌匾(招牌)设置细则
1、首层门市
首层门市应在门楣上方设置“附壁式”牌匾(招牌)
牌匾宽度:门面宽度;
牌匾厚度:≤10厘米;
牌匾高度:一般建筑牌匾高度为1.5米;
低矮建筑牌匾高度为1.2米;
古建筑牌匾高度为0.8米。
1)、整修过的街道
(1)底板为硅酸钙板的牌匾
路段:中昌路(东关环岛—南外环)
迎宾路(残联—康平路)
人民路(家乐超市—长城路)
一般情况:
保留原底板,用浅驼色涂料粉刷见新,更换牌匾单体字。
字高为牌匾高度 的1/2(0.75米),字体采用“行书、隶书、魏碑”等艺术字体。
原底板风化破损无法继续使用的: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铝塑板、钢化玻璃、亚克力等材质,但牌匾的高度应与原牌匾一致(高1.5米、1.2米)。
牌匾底色为浅驼色、淡黄色、亮灰色、乳白色等与原底色相近的浅色系为主。
字高为牌匾高度的1/2(0.75米),字体宜采用“行书、隶书、魏碑”等艺术字体。
特殊情况:
全球、全国著名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须提供连锁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和含装修条款的“协议书”)
可保留原设计式样、字体和标识颜色,与全国统一,背板尺寸应服从统一规划。
(2)底板为钢扣板的牌匾(有边框)
路段:中昌路(天马—东关环岛)
渔阳南路、火车站路
环城路
一般情况:
保留原底板,更换单体字,字高为牌匾高度 的1/2(0.75米),字体宜采用“行书、隶书、魏碑”等艺术字体。
特殊情况:
全球、全国著名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须提供连锁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和含装修条款的“协议书”)
保留原牌匾的边框,原连锁企业设计式样、字体和标识颜色,与全国统一,但背板尺寸应服从统一规划。
(3)底板为彩钢板的牌匾(有边框)
路段:迎宾东路(康平路---五龙山大道)
269路(迎宾东路----人民东路)
兴华大街(东关环岛—电信大楼)
一般情况:
保留原底板,更换单体字,字高为牌匾高度 的1/2(0.75米),字体宜采用“行书、隶书、魏碑”等艺术字体。
特殊情况:
全球、全国著名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须提供连锁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和含装修条款的“协议书”)
保留原牌匾的边框,原连锁企业设计式样、 字体和标识颜色,与全国统一,但背板尺寸应服从统一规划。
(4)底板为钢扣板的牌匾(无边框)
路段:兴华大街(电信大楼—东外环)
长城路(人民西路—迎宾西路)
一般情况:
保留原底板,更换单体字,字高为牌匾高度 的1/2(0.75米),字体宜采用“行书、隶书、魏碑”等艺术字体。
特殊情况:
全球、全国著名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须提供连锁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和含装修条款的“协议书”)
保留原连锁企业设计式样、 字体和标识颜色,与全国统一,但背板尺寸应服从统一规划。
(5)底板为木质仿古牌匾
路段:武定街(包括:鼓楼广场)
一般情况:牌匾高度:0.8米,宽度:门面宽度。
底板材质:宜采用木材、铝塑板等材质。
底板颜色:黑底金字、木色宝石蓝字、红底金字。
字体:手写体、隶书、魏碑、行书等艺术字体。
特殊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效果特殊处理。
2)、未整修的街道。
(1)文昌街(包括:东风路)
(2)渔阳南北路(一小—南楼)
(3)商贸街(包括:四正街)
(4)武定西街
(5)康平路
(6)58间路
(7)光明路
其他次支道路及胡同。
一般情况:
本着一店一匾的原则,每栋建筑首层牌匾高度整齐划一,不七高八低;底板平整一致,不里出外进。
牌匾高度:1.5米;牌匾宽度:门面宽度;牌匾厚度:小于0.1米。
特殊情况:
店面整体外檐装修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外檐装修材料、外檐涂料应采用浅色系材料,主体色、辅助色与点缀色搭配要合理。
3)、新开发的街道。
(1)蓟州新城
(2)兴华购物街
(3)其他新开发的街道。
根据街道建筑的整体风格,统一牌匾的规格、材质和色调。牌匾宽度:门面宽度;
牌匾厚度:≤10厘米;
牌匾高度:一般建筑牌匾高度为1.5米;
牌匾材质:应采用铝塑板、亚克力、钢化玻璃等档次高、效果好的材料。
2、二层以上门市
在建筑的二层以上租赁店面的,其招牌、标识牌须按镶嵌单体字设置。
3、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不予行政许可的大型户外广告:
1、 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
楼顶单体字:(不许可) 楼顶广告:(不许可)
2、 楼体广告。
(建筑外檐整体装修的除外)。
楼体广告:(不许可)
3、落地式户外广告(围挡广告、标识牌除外)。
落地广告设施: (不许可)
标识牌:(许可)
围挡广告:(许可)
4、中昌路、迎宾路、环城路禁止设置灯杆道旗广告。
该三条路为重要的政务迎宾街,除政府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一般不予许可灯杆道旗广告。
5、大型LED彩色显示屏(暂时停止审批)
1)破坏建筑立面整体效果,影响街容景观;
2)影响司机注意力,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3)遮挡建筑窗户,存在消防隐患。
LED彩色显示屏:(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