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7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落实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政策。负责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管理,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及津补贴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企业职工等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最低工资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整交流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备案、人员聘用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审核备案)工作。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八)负责拟订全区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规划,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规范用人单位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按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档案借阅制度。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统计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乡镇街劳动保障服务相关机构和行业企业劳资部门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
9个职能科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1个,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1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8,563,817.5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了22,468,706.19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7,525,784.2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1,235,771.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25,784.21元,占100.00%。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579,865.2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7,327,212.8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转变,部分专项资金由别的部门发放。其中:基本支出46,582,584.40元,占97.90%;项目支出997,280.82元,占2.10%。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8,563,817.5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2,472,637.09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579,865.2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7,323,281.9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转变,部分专项资金由别的部门发放。
(二)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37,131.8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440,811.81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2,176,783.22元,包括:
“行政运行”12,203,209.4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经费。
“综合业务管理”5,640,615.97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劳动保障监察”998,407.68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就业管理事务”2,319,397.24元,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130,617.29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555,183.60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329,352.00元,主要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992,520.16元,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95,093.6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7,426.56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就业补助”21,113,903.30元,包括: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3,037,143.30元,主要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险补贴”6,5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公益性岗位补贴”11,576,760.0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抚恤”12,194.00元,包括:
“死亡抚恤”12,194.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退役安置”641,731.14元,包括:
“退役士兵安置”641,731.14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5,0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480,203.49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5,000.00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4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597,733.4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97,733.40元,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97,733.40元,包括: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97,733.40元,主要用于企业稳定就业方面支出。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6,582,584.4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9,608,687.67元,主要原因是对企业保险和岗位补贴计入了基本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工资”5,003,771.45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职工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2,975,320.94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补贴。
“奖金”334,238.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2,184,884.59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8,711.99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738,757.83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59,318.61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6,596.9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2,581.62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7,718,336.00元,主要用于:支付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7,108.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上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39,905.43元,其中:
“离休费”382,082.2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141,2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12,194.00元,主要用于:支付烈士、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
“生活补助”21,648,217.8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医疗费补助”42,517.3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4.0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633,053.02元,其中:
“办公费”13,050.69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
“电费”25,662.48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电支出。
“邮电费”18,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邮寄费、电话费、通讯网络费等费用。
“维修(护)费”164,649.92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等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406,889.93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4,000.0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23,012.72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公务接待制度,降低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3,012.72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出行,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3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633,053.02元,比2019年减少985,075.73元,降低60.8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日常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办公经费支出。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5,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包括职业技能实训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6个,涉及金额44,398,8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1,113,903.30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项目。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