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负责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等;负责全区婚姻、儿童收养登记服务等。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本级
2.天津市蓟州区殡仪事务中心
天津市蓟州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18.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2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07万元、其他支出841.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4332.37万元。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4332.3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344.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等困难群众项目资金经费有所减少,预算中不包含市级项目资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418.64万元,占9.89%;一般公共预算12263.72万元,占85.56%;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50万元,占4.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4332.3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344.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等困难群众项目资金经费有所减少,预算中不包含市级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53.56万元,占12.93%;项目支出12478.8万元,占87.0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682.3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254.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等困难群众项目资金经费有所减少,预算中不包含市级项目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418.64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682.3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254.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等困难群众项目资金经费有所减少,预算中不包含市级项目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07万元、其他支出841.3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41.0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095.66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等困难群众项目资金经费有所减少,预算中不包含市级项目资金。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8.9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092.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等困难群众项目资金经费减少,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750.0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98.79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等;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1.2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社会救助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0.57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21.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代管退休人员相关补贴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2.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就业补助350.68万元,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补贴350.6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
社会福利1378.91万元,包括:儿童福利372.8万元,主要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及孤儿支出;老年福利900.47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及百岁老人营养补贴;殡葬105.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残疾人事业2264.69万元,包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2264.69万元,主要用于蓟州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助;
最低生活保障4615.35万元,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477.28万元,主要用于蓟州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8.07万元,主要用于蓟州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临时救助538.9万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临时生活及重病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38.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公用经费等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工作人员差旅费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729.82万元,包括: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643.78万元,主要用于蓟州区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5.04万元,主要用于蓟州区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62.0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名工作人员退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07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9.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救助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救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5.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报销补助支出。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3.5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较大。其中:
人员经费1182.91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全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20.65万元,主要包括:机关运行所需办公费、邮电费等。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1.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41.3万元,主要原因是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 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841.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41.3万元,主要原因是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41.3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41.3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福利彩票专项资金支出。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43万元,包括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0.3万元、维修(护)费0.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177.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费项目 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1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16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金额12478.8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