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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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人员速办服务工作流程的通知
来源:蓟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15:55



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人员


速办服务工作流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提升会计人员服务集约化、便利化水平,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制定了会计人员速办服务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涵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跨省会计人员信息调转申请、天津会计人员信息报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等方面,为全会计人员提供“一站式”速办指导,现将速办服务工作流程印发如下。

会计人员速办服务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提升会计人员服务集约化、便利化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流程。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信息采集请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跨省信息调入请联系调出地财政厅(局)办理。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应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后登陆“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考人员本人须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跨省会计人员信息调转申请

)调入

如申请将外省市会计人员信息调入天津,请通过外省会计人员信息系统申请调转。

)调出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跨省调出申请”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天津会计人员信息报审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

(一)信息采集

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信息变更

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诚信信息查询

窗口可查询会计人员基本信息。

(四)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入口

可参加网上培训,学满相应学分后,培训信息将于7个工作日内自动记录到会计诚信平台,不需要会计人员自己申报。

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方式

请考生到所属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和领证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

提交考生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三)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可以不加盖公章,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丢失需要补打的,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左侧“报名状态查询”—“报名表打印”进行补打。考生也可以通过“天津会计”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未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专用)》。

咨询电话:022-82877386

地址: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蓟州区财政局710


20239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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