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的指示;收集、掌握影响全区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参谋;组织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本区反恐怖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区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组织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三)负责全区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组织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网络犯罪侦查。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处突防暴工作;依法管理流动人口。
(六)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的指导;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及保卫干部队伍管理;负责全区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本区范围内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九)组织实施对来我国境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警卫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制定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教育训练、警衔晋升、公安宣传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公安机关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各类违纪案件;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四)领导全区消防管理工作;按上级规定领导全区消防、武警队伍建设。
(十五)加强码头、车站的治安管理,负责码头、车站的治安和刑事案件的查处。
(十六)加强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和全区反恐,巡特警维稳处突防暴工作。加强网络犯罪侦查、网络舆情监控,依法履行公安行政事项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确认、备案、审核的职责。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内设119个职能处室;下辖无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17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5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621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1.44万元。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52223.14万元。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52223.1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38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平安智慧社区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0.59万元,占0.10%;一般公共预算52172.55万元,占99.9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52223.1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38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平安智慧社区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1052.55 万元,占97.76%;项目支出1170.59万元,占2.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2223.1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38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平安智慧社区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17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50.59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223.1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38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平安智慧社区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621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1.44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223.1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38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平安智慧社区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46213.6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54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平安智慧社区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 46213.6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46163.07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 50.5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案(业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98.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保险缴费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898.0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598.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299.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2111.44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保险缴费增加,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11.44万元,包括:“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1786.60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324.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052.5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4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45303.00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08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79 万元;
公用经费5749.55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495.55 万元、资本性支出254.00 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780.26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等警务活动增加及燃油价格上涨,执法执勤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节省开支,未安排因公出国等活动。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8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80.2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等警务活动增加及燃油价格上涨,执法执勤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749.55万元,包括办公费450.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水费25.00万元、电费330.00万元、邮电费165.40万元、取暖费430.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00万元、差旅费400.00万元、维修(护)费400.00万元、租赁费30.00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专用材料费300.00万元、被装购置费30.00万元、劳务费147.50万元、委托业务费302.50万元、工会经费100.00万元、福利费5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0.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9.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5.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0.0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25.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76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1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用纸32万元、物业服务200.00万元、专用材料300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671.00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购置100.00万元、设备采购74.78万元、无形资产25万元、信息化维保100万元、看守所围墙改造300万元、餐饮服务1800万元、体检费1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8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8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1170.59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