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公安蓟州分局主要职责
来源:公安蓟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29 20:15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9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区公安分局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编发(2016) 110号),设立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规格为处级,由市公安局管理。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本地区公安工作制度。

二、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工作,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进行侦查或者处置。

三、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考试考核、表彰奖励、工资抚恤等工作。

四、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机关经费、装备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承办市公安局与蓟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