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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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蓟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8:5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通过天津市公安局、区政府网站更新、公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招考录用、政策性文件、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11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共万余件信息已同步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开。我局围绕中心工作,政务公开内容再丰富,通过“平安蓟州”新媒体平台利用长图、海报、视频等形式多角度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取得良好效果。全年“平安蓟州”官方微博公开信息3948条;同名微信平台公开文章1100篇;同名抖音、快手平台公开76条;全年总阅读量1416万,转评赞总量达4.5万。“平安蓟州”抖音平台发布“朋友圈非法售卖烟花爆竹,6人被查处”,点击量近54万,受到群众点赞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公众生产生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不断提高答复意见的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2022年结转申请3件,其中22件予以答复并公开,其余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年内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制部门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信息处理费,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问题。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今年在我局9个派出所实现了“一窗通办”改革,将140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派出所办理,其中上仓派出所作为首批出入境业务试点所,正式受理本市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等5项出入境业务,提供至多145项公安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清单化管理,标准化操作规程编制全覆盖;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旅馆业先照后证,公章刻制业取消限制准入条件,典当业、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由审核改为备案。积极与市级部门协调对接,对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编制工作,实行“阳光审批”。贯彻落实京津冀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联席机制要求,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实现了普通护照号查询、办证进度查询、出入境办证点查询、移民融入服务站查询、查询出入境记录,网上可办,各个“一窗通办”窗口均可协助群众进行相关事项的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4339

行政强制

97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2021年年报相比,服务项目持续增加,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方式单一,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方面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网上办”“掌上办”宣传力度,运用警务公开专栏、办事指南、明白纸、网站、融媒体等多种渠道载体,进一步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继续拓宽服务渠道,统筹运用公安政务新媒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等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咨询和办理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意识,完善公开内容,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公开数量,提高公开质量,做到公开及时、规范、全面;通过细化工作流程,畅通工作机制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开信息的跟踪维护,对已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有6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年内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诉讼案件1件,为申请人自行撤销。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www.tjj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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