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保障2025年春运、春节假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交委《关于印发〈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津交安委发〔2024〕30号)工作要求,蓟州区交通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蓟州区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结束。
(一)即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春运前,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并上报企业自查日报表,监管部门要重点抽查核查。
1.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家或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完善重大风险清单,逐一明确管控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提级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全员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
2.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对照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逐一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密切跟踪重大安全风险动态变化情况,做到措施严实、风险可控。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突出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抽查核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抽查,针对应查未查的,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特别是对基础差、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进行核查,摸清重大风险隐患底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4.逐级建立台账,层层压实整治责任。结合企业自查上报和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汇总形成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逐级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加强跟踪督促,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停运停业等措施,督促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末端落实。
(二)2025年1月14日至2月22日春运、春节期间,开展督导检查。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方面
1.省际客运班车、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等车辆碰撞风险。
2.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风险。
3.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风险。
4.旅游包车违规运营、客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5.从业人员、车辆等不符合相关许可条件等风险。
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特别是燃气、锂电池等违法运输,常压罐车未经检验合格“跑冒滴漏”,未规范使用电子运单等风险。
7.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城市客运方面
8.公共汽电车火灾风险、客运站、火车站大客流踩踏风险。
9.公交车辆通行跨河桥梁、临崖临水路段等安全风险。
10.客运车辆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状况下的维护保养及应急处置不到位风险。
11.客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疏导不到位等风险,行车组织与客流组织衔接等情况。
(三)水上交通方面
12.船舶资质、消防和救生等安全设施情况。
13.渡口渡船非法运营载客等情况。
14.于桥水库无动力船舶检验情况。
(四)安全管理方面
15.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定和实施情况。
16. 企业针对春运、春节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
17.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春运、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提级管控情况。
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举报电话
工作日举报电话:022-2914 2570
节假日、夜间举报电话:022-2916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