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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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教育局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 学生转学工作的方案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10:10

蓟州区教育局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蓟州区

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方案

    

    切实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暑假后高三、高二和高一)具有我区户籍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依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转入条件

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须具有天津市蓟州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二)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入原则

(一)保障入学。妥善调配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区普通高中就读。

(二)统筹安排。结合本区实际,采取统一测试、统筹调配等方式,妥善组织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安置工作。

、安置办法

(一)安置学校蓟州区具有空余学位的普通高中学校

(二)考试方式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三)安置方式

1.参照天津市中考录取办法,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首先考虑考生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次考虑志愿顺序。考生须填报《2021年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置考试志愿表》,一次性完成转学安置。

2.同分安置顺序为:首先比较其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安置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语文学科成绩,成绩高者安置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安置优先。由此确定成绩相同考生的安置顺序。

(四)录取查询学生及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五)转学程序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学时间及要求,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报到上课时间、转学所需材料,并统一办理转学手续。

(六)蓟州区教育局统一安置后,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工作安排

(一)2019级、2020级(暑假后高三、高二)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排如下:

1.报名登记

申请外省转入学生必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照片。

报名登记时间:2021817日至31(务于8月31日前完成报名登记)

2.填报志愿

蓟州区教育局在2021年9月1日公布招生计划、各校选考学科组合及2021年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置考试志愿表。有转学意愿的学生务于2021年9月1日完成志愿填报。

3.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1年9月2日至3日(周四、周五)


审核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教师发展中心最南排多功能教室(蓟州区人民西大街89号,原蓟州区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4.审核报名手续所需材料

学生本人亲自到天津市蓟州区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手续,其他人不准代替,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抵达蓟州区前,请学生及家长仔细阅读并遵守《2021年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置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要求,同时带齐下列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

2天津市蓟州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首页、学生本人页)

(3)学生学籍证明材料(从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学籍表并加盖原学籍校公章)

(4)学生本人带有金盾标志的天津市健康码绿码(手机显示),若不显示疫苗接种信息,需携带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显示)

6)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核验手续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提供)

(7)《2021年蓟州区户籍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置考试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8)《2021年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置考试志愿表》(见附件)(抵蓟前参考各高中校学科组合填写好)

5.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21年9月4日(周六)

6.报到上课

2021年9月6日至10日,学生按照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符合转入条件但因故未参加区统一测试的学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18时前,携带相关材料到蓟州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

确因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暂不来津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妥善做好转学安置工作。

(二)2021级(暑假后高一)具有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参照2019级、2020级执行,具体工作安排2021年年底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

五、相关要求

(一)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转入学生及家长要配合区教育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时提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人员要配合做好登记。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抵蓟前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现场核验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六、温馨提示

2022级及以后具有天津市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天津市蓟州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入工作安排,以当年通知为准。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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