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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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2017-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1-16 10:50

天津市蓟州区2017-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按照2017年教育部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2019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2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天津市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督导评估的通知》(津教督〔2017〕18号)相关要求和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实际情况,2017年和2021年,我区分别制定下发《蓟州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划(2017—2020年)》和《蓟州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已完成248所幼儿园(含托幼点)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日趋规范,整体办园水平稳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

我区高度重视督导评估工作,将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作为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的重要举措,成立由蓟州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区级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统筹推动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三级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即幼儿园自查自纠提升完善的主体责任、乡镇中心学校对辖区幼儿园指导把关推动整改责任、区级评估组监督核验审核责任。经过科学谋划,团结协作,确保了我区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统筹规划实施,确保评估保障体系健全

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采取“232”的工作模式,即将“实地督导+线上评估”相结合,建立健全“园所自评、镇级复评、区级督评”的工作体系,做到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两个“全覆盖”,即公、民办全覆盖、评价要点全覆盖。加强指导督查,高效推动。建立乡镇评估指导组,由乡镇中心学校总校长负总责,幼教干部牵头指导乡镇自查、复评和整改工作,保证了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由督查考核科、幼教科和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区级专家督导评估组,任务分解,进行专业指导把关。

(三)把握评估细节,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按年度召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部署暨评估系统应用培训视频会议,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2022年9月,针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回头看”复评工作,蓟州区教育局制定《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回头看”工作方案》,召开幼儿园、托幼点园长、乡镇中心学校幼教干部和全体幼儿园责任督学参加的复评工作线上培训会,强化工作要求,为顺利圆满完成复评工作奠定基础。

注重反馈意见环节,坚持客观公正、以评估促建设、以指导促提升的原则,评估组成员对每所幼儿园分别提出了中肯的指导意见和整改建议。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加大了跟踪整改力度,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小学化倾向较为严重的民办幼儿园,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

二、幼儿园办园行为总体情况

自2017年起,对我区146所公办幼儿园、82所民办幼儿园和20所托幼点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各园所围绕办园条件、安全卫生等五大方面,边自查边整改,从软件建设到硬件提升、从内部管理到教育实践、从环境创设到课程设置,都呈现积极向好态势,整体评估分数均在750分以上,不存在一票否决的情形。

(一)幼儿园办园条件逐步优化

2017年以来,我区先后实施了“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天津市学前教育两年行动计划”和“天津市农村幼儿园校舍安全提升改造”等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安全提升工程,完成了124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任务,建设班级478个,提供了14730个优质公办学位。同时民办园所选址逐步优化,按照《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功能用房种类、扩大了用房面积,基本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达到了用房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部安装了三级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且运行良好。各类园所按照办园条件要求更新各种教学、生活、卫生、安全等设施设备,优化园所室内外空间布局,能够积极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美化、绿化、儿童化和教育化环境。

(二)安全卫生管理逐步常态化

一是强化落实园所安全主体责任。各类园所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安全管理、防护、检查制度健全,工作预案详实有效,“三防”要求基本落实到位。各园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引导,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幼儿学会自我保护,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我区幼儿园近五年均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二是高度关注幼儿食品安全。各园所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监督作用。能够遵循科学的平衡膳食原则,保证幼儿所需营养,满足幼儿生长需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三是认真执行教职工入职前、幼儿入园前体检和幼儿晨、午检制度,每年对幼儿进行体检,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保健医和家长,确保幼儿身体健康。各园所坚决执行幼儿餐具餐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得到常态化推进、高标准落实。无传染病等突发事故发生。

(三)保教质量逐步提高

各幼儿园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市教委印发的《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坚持科学保教,很大程度扭转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规范创设幼儿园区角,各园加强对幼儿游戏的研究,让游戏成为幼儿在园的基本活动。注重引领教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注重幼儿直接经验的获得,幼儿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拓宽了家园共育途径,通过园长热线、电话访谈、微信平台与家长互动交流,让家长充分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游戏和学习情况,不断形成家园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四)幼儿园管理逐步规范化

各幼儿园各类证照齐全有效,机构设置相对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人员基本具有相应资质。各园办园规模符合要求,能够按照年龄进行分班,合理设置混合班。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全区所有幼儿园实行收费备案管理,设立收费公示栏,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伙食费据实收取。全区各幼儿园均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按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均无入园考试和测查等违规行为。

三、存在问题

综合督导评估和实地督导情况,我区部分幼儿园在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和教研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个别幼儿园户外场地规划布局缺乏多样性,室内空间利用不够充分;多功能活动室使用率不高;幼儿图书更新补充不够及时。二是部分园所保教活动计划性不强、规范质量不高。如幼儿一日生活环节设置存在不合理现象,户外活动、游戏活动时间难以保证或户外体育锻炼活动质量不高。对幼儿在游戏中学习与发展的指导缺少针对性、持续性和有效性。三是部分幼儿园教研制度、教职工培训和教研活动方案实效性不强,组织深入性不够。

四、督导意见建议

(一)以三级监控巡查为抓手,提高园所管理水平

积极利用三级监控,针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一日活动的组织情况、师幼的精神面貌以及重点区域场所环境卫生等进行全方位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而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真正实现以查促管,以管促改,以改促建,全面提升幼儿园科学管理水平。


  

   (二)以集团化+学区化办学为主线,实现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依托“教育提质增效三项工程”,组建学前教育集团,强化实施“1+3+N”帮扶机制。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不断创新举措,深化研究,通过互访交流、送教下乡、活动观摩等形式开展帮扶活动,从保教活动的开展、各岗位人员的管理、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等方面实现帮与需精准匹配。以城区带乡镇,以集团优势促薄弱园建设,以资源共享促优势互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整体带动提升我区幼儿园的管理效能和水平。

(三)以师资队伍培训为载体,促进教师专业提升

继续加大学前教育干部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根据各类幼儿园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和存在问题,持续开展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专项培训。继续在全区幼儿园干部教师中深入开展《纲要》、《指南》学习活动,使科学保教理念入脑入心。继续发挥骨干园长教师引领辐射作用,打造高水平学前教育干部教师队伍,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内涵发展。

   (四)以强化日常监管为手段,抓好民办园常态化工作



继续严格落实《蓟州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进一步把“办园条件、园所管理、队伍建设、卫生消毒、教育工作”五项内容,作为对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今后常规检查的重要工作,并确保做到“一看二改三回头”。同时在民办园年检工作中重点突出强化安全、环境文化、办园条件、办园规模、师资队伍、保教质量、饮食卫生、财务、档案、公示等十个方面管理内容,为民办幼儿园安全规范发展奠定基础。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创新举措,严格对照国家标准,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坚持规范办园行为,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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