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依据《2025年天津市蓟州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差额化奖补措施,承担玉米的14个规模种植主体,以9万元/个的标准为基准,按单产水平排名,设立第一等次1个、奖励11万元,第二等次3个、奖励10万元,第三等次10个、奖励8.5万元;承担水稻的3个规模种植主体,按照9万元/个的标准为基准,按单产水平排名,设立第一名1个、奖励10万元,第二名1个、奖励9万元,第三名1个、奖励8万元;承担大豆的3个规模种植主体,按照9万元/个的标准为基准,按单产水平排名,设立第一名1个、奖励10万元,第二名1个、奖励9万元,第三名1个、奖励8万元。
承担玉米的14个规模种植主体排名如下:
第一名 天津市蓟州区广皓家庭农场;
第二名 刘志刚;
第三名 高志林;
第四名 刘学如;
第五名 天津市蓟州区益茂园家庭农场;
第六名 天津市蓟州区万兴禾家庭农场;
第七名 吴佐军;
第八名 王永超;
第九名 李立波;
第十名 天津市蓟州区佳廷家庭农场;
第十一名 孟凡超;
第十二名 付占红;
第十三名 郭志宝;
第十四名 天津市蓟州区翠苹家庭农场。
承担水稻的3个规模种植主体排名如下:
第一名 天津市蓟州区王涛家庭农场;
第二名 张彩华
第三名 付绪根
承担大豆的3个规模种植主体排名如下:
第一名 天津市金田园家庭农场;
第二名 天津市蓟州区王付宇家庭农场
第三名 天津市蓟州区建情谷物种植农场
依此发放2025年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奖补资金。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