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及区诚信办关于“双公示”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经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现将2025年第二十二期审核通过的2家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许可设立、1家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许可延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审核单位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电话:82868117。
附件:1.天津市蓟州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延续)公示表(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