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全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情况
全区共有区属行政执法单位59个,其中乡镇街27个、区直执法部门32个。持证执法人员1461名,其中乡镇(街道)418名、区直执法部门1043名。全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95名,退出执法岗位人员131名(死亡2人、退休53、调离76人)。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年度共归集执法案件58999件,其中行政检查55563件,行政处罚2431件,行政强制5件,相比上一年度,行政检查增长7.76%,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分别降低30.14%、16%。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执法理念的转变。今年是疫情后的首年,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打造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区出台了《蓟州区关于审慎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工作规定》,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同时,按照《蓟州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柔性执法、以案释法等指导、服务的方式代替部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手段,督促引导市场主体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按照《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均于年初制订详细的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截至目前,均已按要求完成并进入总结讲评阶段。
二、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蓟州区乡镇(街道)与区级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解决涉及违建拆除、燃气断供应对、商业预付卡管理、经营性赛车类行业管理、小区内违规修剪树木查处、侵占地下空间等领域执法争议事项21项、民生热线疑难工单20件,确定3个新兴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生态保护等11个专业领域执法队伍工作开展有序。
(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出台《蓟州区关于审慎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工作规定》《蓟州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蓟州区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制度》等七项工作制度。二是提升执法质效。严格落实《蓟州区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统一乡镇(街道)执法文书样式及执法程序,制定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监管计划。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抽检涉道路交通安全运输及水务执法领域案卷72本,发现未保障相对人权利、法律依据适用不当、违法事实认定不清、复议机关告知不准确等四类问题。制订年度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33项问题清单,与全区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同步开展。
(三)聚焦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传达学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我市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并就如何精细化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作出详细部署,制订落实举措。二是提升培训质量。按季度组织培训,集中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制审核及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实务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赴重点执法部门、基础薄弱乡镇开展巡回讲座33场,并就履职率、案件办理、案卷评查、培训考试、机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个性化问题,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50余名行政执法骨干,分批次到区司法局接受一对一现场教学。10个下放职权部门分别对乡镇(街道)开展培训指导。三是严格人员管理。组织1442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平均成绩达到优秀档次。注销94名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证件,变更23名法制审核人员,对全区贯彻落实《蓟州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区已无零执法单位,人均办案量41.6件,人员参与率100%,职权履职率100%,案件公示率100%。
(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实行“日抽检、月提示、季通报”工作机制,归集执法信息58999条,抽检处罚案件1315件,提出监督意见137条,制发通报、专项提示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4份,印发《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评查2022年度典型差案2件、遴选示范优案2件,印发全区组织学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励作用。
(五)重点领域及创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和问题导向,强化服务质量和执法质效提升。区交通局面对马伸桥检测站存在拥堵及违规过检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强化科技应用,推进智慧赋能。积极协调市级部门,更换先进检测设备,通过执法数据、证据的有效收集和固定,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水平,极大遏制了超载超限行为,便利了群众出行,缩短了货运周期,从源头解决矛盾焦点,确保便民惠企,助力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助推“行刑衔接”机制作用发挥。面对域外垃圾倾倒案件频发的严峻态势,区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区城市管理委主动商请公安、生态、交通部门提前介入,依托属地政府执法力量,积极探索整合执法模式和手段,实现“一案多查”,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共抓获倾倒固体废物违法人员百余人,均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线索互通的密切配合,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的综合治理格局,提升了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六)组织开展第四季度案卷评查。严格按照《天津市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围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程序、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八个程序环节,指导27个乡镇(街道),于12月4日至12月8日完成61件普通程序案件线上评查工作,评查结果均为合格。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因执法不规范而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和撤销的案件共6件,纠错率6.3%,虽较去年同期下降12.3个百分点,但纠错率仍然较高,反映出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和程序意识还不强,法治素养尚待提升。
(二)执法协作机制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吹哨报到”机制落实不够严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解决问题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职权下放后存在“一放了之”的现象,区级部门对乡镇街就下放职权的主动培训、指导、监督尚有欠缺,区级部门及其执法力量在基层常驻和报到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实落地。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缺乏创新思路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督导、检查机制尚未形成闭环,执法监督力度偏弱,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导致执法人员“专岗不专用”、“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不彻底、执法案卷制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宣讲阐释、督察考核。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自上而下强化法治意识,压实执法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切实做到熔铸于心、落实于行,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十一个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紧盯危化、燃气、住建、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领域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严格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巨额罚款和终身禁入的相关制度。
(三)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加快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全覆盖建设进程。有效落实“日抽检、月提示、季通报”机制要求,强化区级执法部门的监督自觉,加快实现下放职权部门对乡镇(街道)职权应用培训、指导常态化及执法力量常驻报到工作的落实进程。发挥网络媒介、行业协会和个体群众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构建多元常态化大监督格局。
(四)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领域联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的贯彻实施,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执行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案卷标准。三是狠抓执法人员培训质效,树立正确的法治信仰,提升专业能力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四是全面推行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双随机子系统的推广应用。五是深入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治理执法岗位“专岗不专用”、持证不执法问题,重拳打击不依法履职、执法慢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加大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责力度,倒逼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的提升,严防执法不当引发敏感网络舆情,增强行政执法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