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征收土地预公告
蓟州区征告字〔2025〕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河北省三河市段甲岭镇高庄子村(地块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市发改委关于准予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决定,用于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河北省三河市段甲岭镇高庄子村(地块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面积约0.3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12月25日,由河北省三河市段甲岭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蓟州区迎宾路18号; 邮编:301900
联系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联系电话: 29142885
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