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蓟州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2日在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天津市蓟州区审计局局长 计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蓟州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区改革发展大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坚持“真审、严审、全审、深审”,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总体来看,2022年,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区人大有关预算决算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筹财政资源,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重大领域财力保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为全区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支撑,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2099万元,支出93163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0466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492万元,支出374066万元,结转结余39426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399万元,支出15539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财政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和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厉行节约过好紧日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较好地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局结存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49200万元未及时下拨使用。
(二)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未达到预期。2022年蓟州区新增专项债券限额为155400万元,在规定的发行时限要求内,2022年1月至6月,全区仅完成44400万元的发行任务,剩余111000万元未发行。截至2022年8月底,已发行的专项债券尚有31100万元未使用完毕。
(三)区财政垫付专项债券利息。蓟州区2022年专项债应付利息59100万元,上述利息应由项目单位负责偿还。审计发现,项目单位仅偿还4000万元,其余专项债券利息55100万元由财政资金垫付。
(四)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22年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全区80个一级预算单位编制的部门收入预算中未包含其他收入预算。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大数据审计手段对80个区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分析,重点对49个部门及其所属基层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个别单位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涉及资金306.43万元。
(二)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10个单位使用国有资产资源经营、出租或其他方式取得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资金30300万元。二是16个单位结余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清理,涉及资金748.16万元。三是14个单位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未及时下拨,涉及资金2842.48万元。四是部分单位存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五是文化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2022年区文旅局拨付各乡镇街农村公共文化、乡镇街公共文化和免费开放三项文化专项资金共计1272.94万元,当年上述三项资金仅支出562.59万元,结存710.35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44.19%。
(三)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格。一是8个单位新增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资金132.56万元。二是个别单位存在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收取租金未按规定开具合规发票、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三是有的单位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0年。
(四)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按照区“百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区2023年5月30日前应完成违法占地整治任务2.88万亩,截至审计时,实际完成1.5万亩,整治任务完成率52.08%。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蓟州区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抽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30家,抽审项目15个,抽审资金3608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按照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在落实蓟州区稳定就业相关政策资金过程中,应拨未拨就业补助资金342.67万元;在拨付企业智能制造专项资金过程中,增加了资金拨付环节,共涉及16家企业653.4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办理不及时,导致86名个人、12家小微企业未及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涉及金额29.13万元,超期期限为1至6个月;生猪良种补贴涉及39户33.60万元未及时发放到位;违规扩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73.83万元;部分工程项目未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新增创业房租补贴、创业孵化基地任务指标未如期完成;1名就业见习人员在享受就业见习补助政策的同时,违规领取低保金2.38万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2022年对渔阳镇、上仓镇、官庄镇原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水、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主要发现个别乡镇未完成森林覆盖率目标、对镇域内企业环保生产指导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落实不到位、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五、重大项目投资审计情况
对蓟州区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该项目由于政策调整等原因于2020年11月停滞,造成国有资产闲置。
六、重点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对国企改革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发现治理主体未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闲置资产资源未合理优化配置、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未全面实现、亏损企业和无效资产未彻底清退、企业持股员工退出机制不完善、企业实收资本账实不符、公司章程内容与实际不符、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未有效落实等问题。
(二)对生态储备林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发现部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发挥效益、挪用专项资金、合同管理不规范、项目资金投入绩效不高、项目后期管理养护不到位、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施工、个别工程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七、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对渔阳水利公司、渔阳生态公司、渔阳酒业公司、鑫路桥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发现“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发放薪酬、未按规定核算收入成本、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新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违规设立账外账等问题。
八、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检查情况
区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整改有关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持续跟踪督促检查,形成整改闭环,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275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到位,其他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持续整改中,区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加大检查力度。有关整改情况将及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九、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全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逐级压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预算编制真实完整。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管控,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损失浪费。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储备规模和质量,完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机制,加快债券发行和项目实施进度,推动预算安排和项目绩效管理有效衔接。
(二)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企业市场化转型步伐,加大亏损企业和无效资产的清退力度,促进企业减亏止损,提高效益。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制度,逐级压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实现国有资源资产合理配置、高效安全。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压实举债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三)强化审计整改,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审计“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跟踪检查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机制上的障碍,推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