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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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4:13

蓟州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

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执法,较好履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了贡献,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秉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持续全年、覆盖全员、贯穿全程”的总体原则,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一盘棋”、“一条心”的思想,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工作、专项工作紧密结合,以练为战,以战促提升,组织多场技能业务培训,切实强化规范执法能力。

与英视睿达签订合作协议,补齐配全移动执法包、移动执法终端等标配类执法装备,组织执法人员操作实训,为执法工作提供硬件支持。完成所有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以及执法机构办公场所统一标识工作。借力智慧生态信息化平台的搭建,以“用电工况平台、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平台”等平台的多元数据,快速判断污染来源,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执法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做到精准施策。

二、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专项执法为载体,组织开展了水环境、农业和土壤、排污许可专项等16个领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立案29,免于处罚6起。高标准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妥善处置环境类信访,对交办的各类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做到信访接待热情、查处公正、反馈及时,有效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持续深化平、蓟、三、兴、遵、玉生态环境执法联防联控。开展京津冀联合执法5次,应急演练2次,联合会商3次,共同议定“津承跨界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协同处置工作机制”、签订《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联动执法合作协议》,召开蓟宝宁唐暨蓟遵玉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交流座谈会,进一步凝聚了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合力。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坚持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升了执法效能。二是合理运用《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不断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对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精准的指导服务,提升了服务实效。

    四、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按照时限要求,由专人负责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执法过程中坚持双人亮证,制作执法文书,保证音频、视频证据资料完整;严格使用《天津市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及时上传执法文书。

(三)坚决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指派专人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罚决定,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聘请法律顾问协助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区两级部署,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作用,聚焦核心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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