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把握好对天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引导党员干部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深学笃用、见行见效。(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真正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现者。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结合税收宣传工作特点,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景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责任单位:办公室、纳税服务科、党建工作科、纳服中心)
三、积极服务“十项行动”。聚焦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及区委发展大局,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争先、善作为,以优质的税费服务质效,将税法宣传融入纳税缴费全过程,积极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法制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宣传有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税法优惠政策,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培训,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专项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及时总结报送普法优秀案例,推动构筑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法制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五、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民法典普法工作。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日、三会一课,原原本本学宪法,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促进宪法深入人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结合税收宣传等时机,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民法典知识。(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党建工作科)
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深入开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东风花柳逐时新 税宣春风暖民心--税宣之旅”系列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税收政策和优质服务送到千家万户,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政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动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蓟州税务实践。结合税宣月开展时机,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和保密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增强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宣传贯彻实施《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进履行普法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纳税服务科)
七、广泛宣传党内法规。利用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蓟州税务公众号等平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七一”前后,组织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党建工作科、纳服中心)
八、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政治学习日学法制度,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至少1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个性”学法清单和题库开展全面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和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每季度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至少观看1次庭审视频,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院旁听庭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
九、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作用。推动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沉浸式”“体验式”税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国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提高基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的动态管理和实际利用,及时更新完善宣传内容,加大公众宣传力度。利用蓟州税务公众号、区局官网等新媒体,转发推送典型案例、微视频等,广泛开展有内容、接地气、有温度、多维度的宣传。(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纳税服务科)
十、突出普法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制度作用,将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总结普法工作典型经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完善评议方式,拓展评议工作的覆盖面和辐射力。(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
十一、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建强用好税宣春风服务队,积极提升税法宣传质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区局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法制科、考评科)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