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9年度二期基础设施项目 | 行业类别 | 建设类 |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 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编号:20191015152831599932、2019年11月20日 | ||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 |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 |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2020年3月~2020年9月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天津坤盛英泰科技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中水电(天津)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天津众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公司 | ||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 天津众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二、验收意见
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持召开了《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9年度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视频会议(受疫情影响),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施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听取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回汇报,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9年度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是由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5.45hm2,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灌溉管道33.38km,产业园砂石路11.91km、混凝土路2.95km,架设低压水电线路6080m;硬化村内道路20.83km;排水管道885m;拆除重建农用桥1座;贫困村庄铺设污水管道6694m,引水管道7768m,翻修村内路2.55km,地面铺装2532m2,栽植乔木400棵,更换路灯50盏。工程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8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项目总投资3098.7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96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9年11月20日,天津市水务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20191015152831599932)对《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9年度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批复,根据批复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5.57公顷。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5%,水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1,表土保护率97%,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在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中水电(天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建设的主要依据,将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措施纳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用以指导水土保持施工建设。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20年1月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天津众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20年10月编制完成了《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9年度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因地制宜布设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效果达到了方案的设计目标,整体上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截止验收时,水土流失治理度99.3%,土壤流失控制比1.1,表土保护率98.6%,渣土防护率99.55%,林草植被恢复率99.9%,林草覆盖率为26.2%。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0年10月,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天津众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9年度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人员通过现场查勘和查阅水保监理、监测资料,认为该工程水土保持单位、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各项工程措施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质量总体合格。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管护单位对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加强管护,定期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