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关于征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
示范市工作意见的公告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决定于2023年度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称号,为落实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为期30天。
反馈方式:可通过电子邮箱、信件反馈意见。
单位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24号
电子邮箱:jzqwjw10@tj.gov.cn(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创建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22-29881328
邮政编号:301900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