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度
2020年,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法治制度,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制定了《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津蓟卫健便函〔2020〕25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津蓟卫健便函〔2020〕282号)强化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融入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和基础性作用。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
制定了《2020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津蓟卫健便函〔2020〕228号)开展控烟条例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日、世界献血日、医师节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教育信息。积极与宣传部门沟通并通过新闻报道的形式及时报道卫生监督专项执法活动及工作进展,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印制《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明白纸》、《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接诊流程》,发放到每个乡镇的基层医疗机构,向村卫生室的负责人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疫情期间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印制《致全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的一封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美发场所卫生防护指南》,发放到全区的公共场所,并向公共场所负责人宣讲《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均已完成天津业务平台、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在线线上培训学习。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宣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行政处罚等公开公示工作。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记录归档;规范音像记录;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审核队伍建设,明确审核事项范围,审核内容流程,审核工作责任。设置了视音频全覆盖功能的询问室、约谈室,配置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新购置了执法记录仪采集器。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行业监管。开展部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废物专项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梳理分类,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聚焦老年人看病就医、儿科发展、急救和医院投诉等重点。二是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制,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三是高度重视“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积极谋划、严密部署,成立了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企业帮扶的有关事项,定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了解实情,对政企平台上企业提出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根据党委议事决策工作需要,我委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委工作。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津蓟卫健党〔2020〕31号)、《中国共产党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津蓟卫健党〔2020〕30号)《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津蓟卫健党〔2020〕33号),正确履行和规范行政职能,有效区分党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工作中注重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加强科学决策、保障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履行卫生健康管理有关职责的法治讲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指导委属各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本年度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在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断深入推进也存在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治意识还不够,普法活动力度不够,依法行政实际履行职责能力不足。原因在于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普法宣传投入不够,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认识上认清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创新监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提高群众办事和医疗服务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加强社会治理规范性文件、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