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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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关于加快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22 14:10

蓟州区关于加快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

服务应用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239)通知和市局工作会议要求,为深化推进天津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落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提升医保电子凭证覆盖率

组织定点机构推进医院内需使用身份证进行参保身份核验的流程(包括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均须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部分服务窗口配备电子凭证扫码设备,院内自助设备均须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持续开展全流程就医诊疗服务。

(二)扩大移动支付规模

选择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开展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实现参保人无需到缴费窗口,即可完成医保基金和个人自费资金线上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医保移动支付。

(三)加强医保平台地方专区建设

组织区人民医院接入天津医保服务平台“津医保APP”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鼓励具备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业务量较大民营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天津医保服务平台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

二、进度安排

(一)医保电子凭证落地进度

120227月底前,各定点机构均实现按标准上传机构代码、业务类型、身份凭证类型等信息,启用本地医保电子凭证中心真实性校验、用码业务类型校验等功能。

220228月底前,完成医保服务相关接口全量改造。

3202210月底前,线下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医保结算业务实现密码安全校验功能。

4202211月底前,实现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安定医院和50%以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以上定点零售药店的人工窗口和自助机(含挂号缴费、检验检查报告打印等设备)均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全区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月结算笔数占总结算笔数比例达到30%以上;所有医保经办机构均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5202311月底前,实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均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

(二)移动支付结算落地进度

202211月底前,实现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开通医保移动支付,通过移动支付结算笔数占总结算笔数的比例均不低于10%202311月底前,通过移动支付结算笔数占总结算笔数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

(三)接入医保平台APP地方专区建设进度

202211月底前,实现区人民医院接入天津医保服务平台“津医保APP”;202311月底前,接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和业务量较大民营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天津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

三、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分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制订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职责,统筹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落地应用工作。

(一)医保局主要职责

1.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落地应用工作,确保结算比例、日均结算量完成阶段性要求。

2.统筹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的宣传推广工作。

3.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应用培训。

4.推动区人民医院接入天津医保服务平台APP、公众号及小程序、接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等工作。

(二)医保分中心主要职责

1.统筹安排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激活和应用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调度。

2.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激活和应用宣传物料铺设、视频播放等宣传。

3.组织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应用培训,提升覆盖率和使用率。

4.落实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媒体宣传工作。

5.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要求接入医保服务平台系统接口改造工作指导。

(三)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责

1.按要求完成一级公立医疗机构系统接口改造,配合医保信息平台中心端完成信息系统测试联调,确保具备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结算功能。

2.督导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完成系统接口改造任务。

3.协调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落地应用工作。

(四)各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系统接口改造,配合医保信息平台中心端及有关单位完成信息系统测试联调,确保具备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结算功能。

2.启用本地医保电子凭证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真实性校验、用码业务类型校验等功能,为数据分析提供基础支撑

3.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的宣传推广工作,在所属范围内摆放宣传物料、播放宣传视频。

4.引导就医人员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结算,提升医保电子凭证覆盖率和结算率,确保结算比例、日均结算量完成阶段性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落地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二)拓宽渠道,大力宣传。要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视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升社会认知度,扩大应用范围及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协调,形成合力。相关单位和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定点医药机构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和对接,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的应用,安排专人引导患者使用,方便患者就医需求。

蓟州区医保局    蓟州区卫生健康委   蓟州区医保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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