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蓟)应急罚〔2025〕8-组2-007号
当事人姓名:曲星兄弟(天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5351546814Q
2025年8月26日,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曲星兄弟(天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激光切割机特种作业人员梅某(身份证号码:4211xxxx8901220051)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热切割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