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蓟)应急罚〔2025〕8-组2-006号
当事人姓名:天津市杰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5328554277L
202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杰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硼酸(150千克)存放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