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年生产加工玻璃50万平米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822330
传真:022-29039999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生产加工玻璃50万平米项目 |
洪鸿伊达(天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津围公路东侧、仓园街南侧 |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洪鸿伊达(天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租赁洪鸿伊达香河玻璃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位于蓟州区津围公路东侧、仓园街南侧的新建厂房一座及办公楼等附属建筑,拟投资2600万元建设“年生产加工玻璃50万平米项目”。项目以浮法玻璃为原料,通过切割、磨边、钻孔、清洗、钢化、中空制作、夹胶、高温高压成型等工艺,进行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的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玻璃制品50万平米。项目环保投资52万元。 |
1、夹胶高温高压成型、涂胶、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房顶一根16m高排气筒P2排放。 2、玻璃磨边、钻孔和清洗用水经生产厂房北侧沉淀池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高压釜冷却水经高压釜一侧循环池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或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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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2024年12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