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年加工塑料制品100万件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822330
传真:022-29039999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加工塑料制品100万件项目 |
长兴源(天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37号5号车间-D |
天津晴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长兴源(天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37号天津蓟瑞德空调有限公司5号车间-D,建设“年加工塑料制品100万件项目”,仅在租赁厂房内购入设备进行生产和办公,厂房面积490平米。建成后,预计年产100万只塑料桶及配件。项目环保投资23万元。 |
1、注塑、吹塑、吹瓶、印刷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破碎废气经集气罩+软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冷水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排入上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或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定期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
/ |
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