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瑞康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822330
传真:022-29039999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瑞康医院建设项目 |
天津蓟州瑞康医院有限公司 |
蓟州区别山镇翠贾路东侧、科科南路北侧 |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蓟州瑞康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天津胜光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三科路24号B座建筑及部分院内设施,建设“瑞康医院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内科、糖尿病科、中医科、理疗科、检验科、放射科、彩超室、心电图等医疗工作,是集医疗、康复、保健为主的综合医院,医院不设置传染科,不设置太平间。项目租赁建筑面积约2930.83m2,1-2层为诊疗区,3层为病房区,4层为手术室和办公区,拟设置床位20张,预计日接诊人数最高可达100人。项目环保投资46万元。 |
1、煎药过程门窗紧闭,在煎药机药胆上方设置集气罩,煎药异味经收集引至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备设置于地面隔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板密封,同时喷洒生物除臭剂,设备间设置排风系统,逸散的恶臭经过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净化后再经屋顶管道(约6m)排放。 2、医院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先经管线流入化粪池,再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墙体隔声,加装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标。 4、医疗废物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活性炭更换时由有资质单位直接清运处置,不在院内暂存;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采用投加生石灰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医院内暂存。一般固废中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煎药药渣和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5、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面须按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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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