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丽华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822330
传真:022-29039999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丽华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
天津丽华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30号1号车间 |
天津玺丽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丽华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租赁天津品高基业磁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30号1号车间东侧部分区域及配套办公楼,建设“丽华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项目租赁建筑面积总计72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夹层玻璃生产线,2条中空玻璃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10万平方米。项目环保投资10万元。 |
1、夹胶釜泄压卸料、涂胶、封胶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到房顶排气筒P2排放。 2、玻璃清洗废水回用于磨边钻孔工序;磨边钻孔工序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夹胶釜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经污水管网排入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城管委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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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