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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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山镇2023年普法规划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8 08:4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在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依据《2023年天津市蓟州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蓟普办发[2023]2号)部署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普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着力抓好中期检查评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运用媒体,发挥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紧紧围绕实施市“十项行动”和我区“百项重点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积极服务保障市、区重大战略实施。聚焦事关市、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领域,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及我区“百项重点工作”,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基层依法治理、招商引资、文旅发展、民心工程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改革发展、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4.积极服务保障构筑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推动市、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大力宣传有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促进国企、民企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构筑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做好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5.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情况的中期推动,对照国家、市、区“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科学规范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总结“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配合市、区人大开展“八五”普法决议贯彻情况专项调研。

6.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通报检查评估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四)深化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推动普法走到群众身边

7.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各职能部门要面向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青少年学生、村“两委”干部、群众,开展宪法讲座和法律咨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党员政治学习日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原原本本学宪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政务新媒体开设“宪法宣传周”专题专栏,发布活动相关信息,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

8.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驻蓟部队,通过普法讲座、法治培训、法律咨询、法治图片展览等方式普及民法典知识。政务新媒体通过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刊播融媒体作品等,向公众解读民法典,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9.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以及反间谍、军民融合发展等国家安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大力开展刑法、刑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信访工作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新业态普法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反传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等经济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农民工、老年人及养老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疫情防控、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毒品预防、反邪教、法律援助、社区管理服务、垃圾分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娱领域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五)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11.深入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社会教育体系,推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增强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分业、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深化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普法需求的研判分析,提高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

12.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至少1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个性”学法清单和题库开展全面学习。

13.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有针对性地开展与青少年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落实中小学法治课课时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在中考中增加法治内容比重,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4.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文化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鼓励法学专家学者加强对我区法制史学和法律文化研究阐释,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加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宣传贯彻,让蓟州更文明,城市更美好。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和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等,使普法过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过程。

15.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提高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结合我镇红色资源,探索打造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血脉。加强我镇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的动态管理和实际利用,及时更新完善宣传内容,有序加大对公众开放力度。

16.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参加天津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进行宣传推广。

17.充分发挥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作用。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实现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法治传播。

(七)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8.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总结经验和成效,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开展“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培训,推进“法律明白人”规范化培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19.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按照司法部、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区)”创建工作,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成果巡礼活动,加强交流借鉴,巩固深化成果。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八)压实普法责任,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20.突出普法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制度作用,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总结普法工作典型经验,整理报送落实普法责任制优秀创新案例。

21.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建强用好“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面依法治区、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担当。建立健全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主管政法的委员为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协调,各部门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普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有效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到全年工作任务中,切实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普法宣传队伍,配齐专职人员,做好“八五”普法骨干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开展志愿者普法活动,组织多部门联合进行普法。

(三)加强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逐步增加,保障普法工作正常开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检查。镇党委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工作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