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别山镇关于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
补充划定成果公告
为加强河湖管理,巩固河湖治理改造成果,保证河湖设施完好,发挥河湖排沥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河(湖)长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的通知》(津河长办[2020]22号)、《关于蓟州区开展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补充划定蓟州区别山镇关于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本次补充划定河湖名单分别为:
下里庄村东2号坑、岗上村西南3号坑、田家龙湾村东1号坑、翠南庄村南2号坑。
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按照河湖名录及各村坑塘现状上开口以外2米范围内划定。
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从事危及河湖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