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别山镇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镇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镇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多集中于餐饮、学校、小型加工点等场所,且分布散、规模小、安全意识薄弱等特点,通过全面排查整治,有效管控各环节风险,将醇基燃料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安全工作抓实抓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镇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各村(居)、各相关科室及镇属单位的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对接区级应急部门,重点排查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类醇基燃料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醇基燃料销售点、餐饮店、小卖部等场所销售的醇基燃料及包装物、储存容器、专用燃烧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3.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对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学校、养老机构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防设施配备、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安全及醇基燃料储存使用规范等情况。
4.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醇基燃料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违规使用醇基燃料且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小型加工点等建设施工领域规范使用醇基燃料,排查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严禁违规操作。
6.各村(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使用、储存、销售醇基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台账,及时上报隐患信息,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
三、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动态台账
各村(居)、各相关科室及镇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分管领域内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遗漏。重点排查餐饮场所、学校食堂、职工食堂等使用单位,详细登记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燃料来源、储存量、储存方式、使用场所等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使用行为
各相关单位要督促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及废弃处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1.经营(储存)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资质,严禁无证无照经营;从合法渠道采购醇基燃料,索取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安全条件,配备消防器材,严禁超量储存、与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配送,严禁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燃料。
2.运输环节:严禁使用无资质车辆、无从业资格人员运输醇基燃料;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安全标准,配备防火、防爆、防静电等设施,遵守道路运输安全规定。
3.使用单位:必须向合法经营单位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醇基燃料;使用符合规定的储存容器、输送管道和燃烧器具,严禁私自改装;储存场所要远离火源、电源,保持通风良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定期开展隐患自查,及时整改问题。
(三)深入隐患治理,确保闭环管理
各村(居)、各相关科室及镇属单位要对照排查台账,聚焦使用环节不规范、储存场所不符合要求、无证无照经营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或关停,并上报区级相关部门。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将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范畴,定期开展巡查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隐患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模式,确保全镇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1.严格督导检查。工作小组将定期对各村(居)、各相关单位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醇基燃料的安全风险、使用规范和应急处置方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和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
3.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的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