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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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头岭镇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18 14:05

为深刻吸取6·21宝坻燃气爆燃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要求,按照区政府关于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蓟州区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镇地下管线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地下管线外力破坏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对因施工外力导致的地下管线安全风险进行专项排查整治。要立即行动,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整治到位。要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地下管线外力破坏事故,为天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安全发展基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出头岭镇排查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长:莫永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秋萍党委副书记(政法)

高大跃  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段玉春  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瑞涛副镇长

  副镇长    

  :村镇建设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派出所、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大队、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瑞涛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推动、督导督办及统计汇总等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成员为各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本部门职能领域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

对地下管线周边的房建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道路交通设施程等需要动土开挖的建设工程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整治。

对全燃气、供热、供水、排水、中水、通讯、电力、油气、工业管线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专项排查整治。

加强对农村煤改燃工程排查整治;对前一阶段城镇燃气安全摸底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做到问题清仓见底,整治挂牌督办,隐患及时清零。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地下管线保护方面。严格落实地下管线八个一律措施及六方主体责任要求,重点排查路面施工、管线切改隐患。严查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破路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严查建设单位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及影响范围内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设施信息调查情况;严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管线产权单位技术交底情况;严查施工单位与地下燃气管线产权单位制定保护方案、签订保护协议、采取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查燃气管线保护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严查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燃气企业派员现场监护情况。

(二)新建燃气工程方面。严查已建成但尚未验收合格、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符合规范要求情况;是否按照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建设,已建成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违反安全规范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情况。

(三)建设市场方面。在排查范围内严查围标串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严查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动态核查和执业资格人员挂证检查;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和农民工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严查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严查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

(四)履责情况。严查六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严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村履责情况;严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情况;严查前期相应行政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严查追责问责情况。

五、任务分工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协调推动、联合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治理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按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村镇建设办公室、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治理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在建工程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房建工程在建项目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在建项目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在建工程的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在建项目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负责通信管线、电力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供水、排水在建项目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规划许可的供热、燃气建设工程、燃气、供热改扩建工程、未取得规划许可的燃气、供热建设工程、农村煤改燃工程的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及燃气、供热建成运营管线保护的排查整治工作

行政村负责村域内在建工程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鼓励利用科技手段,高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数据归集等工作。

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导所包片、所包村的下管线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6月30日)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动员各在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各行政村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把工作要求动员落实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即日起至10月底)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地区、本领域在建工地排查工作,对施工现场附近地下管线进行勘探,搞清地下各种管线分布,制作管线分布图排查路面施工隐患,核查施工队伍开挖路面的相关手续,评估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检查施工期间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三)即查即改(即日起至10月底)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要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立行立改,不留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台账,实行逐个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发现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给予顶格处罚,通报曝光,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清出天津市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周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10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处罚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方面情况,形成全镇总体情况报告,上报镇主要领导审阅,审阅通过后于1015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可操作可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排查,强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方式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地下管线安全整治任务,严防因施工外力导致事故发生。

(二)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周边环境进行现状调查,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对接。

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在动土作业前,应对机械操作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落实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制度,确保地下管线保护的各项要求传达到一线作业人员。在临近地下管线区域内,实施机械开挖前,必须先进行人工探挖。

压实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在涉及地下管线施工时进行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要及时制止,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立即停工,并按规定上报。

压实地下管线产权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运行管理维护制度,组织管线产权单位加强施工管线的巡查管理,督导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确保地下管线安全。

压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镇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本行业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压实各行政村主体责任。联系各属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地下管线保护责任,确保地下管线运行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管线保护审批。在道路和管线改造施工各行政许可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加大未批先建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问题,对未履行招投标手续,未经施工图审查通过,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具备开工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

加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将地下管线规划纳入镇村规划建设管理,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全面加大管控力度,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严格劳务用工管理。规范用工年龄,不得安排或使用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的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高风险性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加强管线保护日常巡查检查督查工作。在专项排查整治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行政村不断强化日常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施工项目台账及动土报备制度,动土作业前需向村镇建设办公室进行报备,并建立地下管线保护微信工作群,实现信息共享,做到监管任务清、责任明。对未及时报备的在建项目,一律要求停止施工,在完成报备手续且符合“八个一律”相关要求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四)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警示宣传手册、发送提示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让企业和施工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掌握八个一律内容,教育企业及施工人员遵守地下管线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八个一律要求,动土施工作业严格落实地下管线保护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地下管线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学习培训,确保八个一律的要求人人知晓,并进行随机抽查。充分运用警示曝光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营造保护地下管线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地下管线安全。对违反八个一律以及地下管线保护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参建各方责任单位、责任人从严从重进行行政处罚,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与企业、个人信用挂钩,进行联合惩戒,处罚结果向全市通报曝光。特别是对破坏地下燃气管线的施工企业负责人、施工责任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的监管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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