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
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我镇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蓟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成立出头岭镇镇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宏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程海民 武装部长
刘代安 副镇长
祁士宾 副镇长
成 员:邹 宇 党群服务中心
李建忠 综合治理中心
卢 宁 综合执法队长
陈建生 派出所所长
刘 阳 财税办公室主任
李军生 卫生院院长
36个行政村村委会主任
镇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由邹宇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及火灾发生后的扑救工作。
镇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我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武装部在程海民担任小组长兼前线总指挥,扑救小组由应急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成立应急前线指挥部,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刘代安担任小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祁士宾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三、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化管理,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一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护,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四、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2-59160900)。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五、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六、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镇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59160900
蓟州区出头岭镇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