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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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赵各庄镇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 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2 09:00

东赵各庄镇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

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津农委函〔20216号》文件指示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我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有关工作,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统领,以维护成员权益、实现共同富裕为宗旨,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本集体各项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夯实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坚持依法依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决策,并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决议和实施结果。

4.坚持做实监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强化基层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主动接受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等监督。

二、适用范围

凡是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和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应纳入“四议两公开”。

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内容包括:(1)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修改。(2)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取得、丧失。(3)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出租、入股,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4)宅基地分配、集体资产份额(股份)量化等集体资产处置重大事项。(5)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6)一定额度以上的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7)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年度收益分配方案。(8)预算外资金使用。(9)征用、征收村集体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10)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解散等。(11)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未列明的较大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出租。(12)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新建。(13)利用集体资产对外投资。(14)涉及集体经济发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惠农政策落实、惠农资金使用。(15)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规定应纳入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实施程序

(一)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在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召开村党组织会议,研究提出议案(表1村党组织提议)。

(二)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会议商议。村党组织和理事会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联席会议,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商议。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参会进行监督指导。村党组织、理事会和村民委员会过半数成员通过可形成商议意见(2村党组织、理事会、村民委员会会议商议)。以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上报镇(①报请批准),镇对议案进行审核把关并批复(②审核批复)。

(三)党员大会审议。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审议表决经镇审核批复后的议案。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表3党员大会审议)。

(四)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经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成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表决权的成员(代表)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成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表4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五)决议公开。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形成书面决议,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表5决议公开)。

(六)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全程监督,实施结果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准确、全面(表6实施结果公开)。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充分认识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巩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镇党委要切实履职尽责,指导监督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有关工作规范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依托区委、区政府协调推动机制,镇党委、政府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推动,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有关要求落地、落实。

(三)优化考核评价。把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星级村评价体系。要注重总结经验,积极发现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