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官庄镇镇管河湖管理
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为加强河道管理,巩固河道治理改造成果,保证河道设施完好,发挥河道排沥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河(湖)长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的通知》(津河长办[2020]2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划定官庄镇镇管坑塘、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本次划定坑塘、河道名单分别为:
坑塘:官庄卧虎山庄西坑塘、官庄漳河南坑塘、野沟桥西漳河南坑塘1、野沟桥西漳河南坑塘2、野沟桥西漳河南坑塘3、野沟桥东漳河南坑塘4、野沟桥东漳河南坑塘5、野沟桥东漳河南坑塘6、野沟桥东漳河南坑塘7、野沟高速桥北坑塘8、邢家沟村南山坑塘1、邢家沟村南山坑塘2、邢家沟村西南坑塘3、邢家沟村北坑塘4、邢家沟村西北东坑塘5、邢家沟村西北西坑塘6、玉石庄村西北坑塘、挂月庄村牌子南坑塘1、挂月庄村西北坑塘3、大彩村南坑塘、永平村西坑塘、贾各庄高速南坑塘1、贾各庄高速南坑塘2、肘各庄村西坑塘、大彩村南坑塘1、北小屯村西坑塘、肘各庄村中坑塘、邢家沟村东坑塘、邢家沟村西坑塘、小彩村东坑塘、玉石庄村北坑塘1、玉石庄村北坑塘2、玉石庄村北坑塘3。
河道:大彩河道、南营河道、邢家沟河道、小彩河道、门庄子河道、莲花岭河道、盘富庄河道、居官屯河道、东后峪河道、官庄河道、野沟河道、西后峪河道、塔院村西河道、塔院村中河道、永平庄河道、挂月庄村西河道。
管理范围划定
1、坑塘划定范围
序号 | 坑塘名称 | 位置 | 已划定面积(公顷) | 管理范围 |
1 | 官庄卧虎山庄西坑塘 | 官庄村西 | 0.4 | 现状上开口以外2米范围内 |
2 | 官庄漳河南坑塘 | 漳河南 | 0.2 | 坑塘北侧以水泥路外缘为界,南侧以山体外缘为界,东侧、西侧2米范围 |
3 | 野沟桥西漳河南坑塘1号坑 | 野沟桥西漳河南 | 0.8 | 坑塘北侧以水泥路外缘为界,东侧、西侧、南侧2米范围。 |
4 | 野沟桥西漳河南坑塘2 | 野沟桥西漳河南 | 0.13 | 坑塘北侧以水泥路外缘为界,东侧、西侧、南侧2米范围。 |
5 | 野沟桥西漳河南坑塘3 | 野沟桥西漳河南 | 2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6 | 野沟桥东漳河南坑塘4 | 野沟桥东漳河南 | 0.66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7 | 野沟桥东漳河南坑塘5 | 野沟桥东漳河南 | 0.2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8 | 野沟桥东漳河南坑塘6 | 野沟桥东漳河南 | 0.13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9 | 野沟桥东漳河南坑塘7 | 野沟桥东漳河南 | 0.4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10 | 野沟高速桥北坑塘8 | 野沟高速桥北 | 0.33 | 坑塘南侧以水泥路外缘为界,东侧、西侧、北侧2米范围。 |
11 | 邢家沟村南山坑塘1 | 村南 | 0.06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12 | 邢家沟村南山坑塘2 | 村南 | 0.26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13 | 邢家沟村西南坑塘3 | 村西 | 0.33 | 现状上开口以外2米范围内 |
14 | 邢家沟村北坑塘4 | 村北 | 0.13 | 现状上开口以外2米范围内 |
15 | 邢家沟村西北东坑塘5 | 村西北 | 0.13 | 坑塘南侧以水泥路外缘为界,东侧、西侧、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16 | 邢家沟村西北西坑塘6 | 村西北 | 0.13 | |
17 | 玉石庄村西北坑塘 | 村西北 | 0.13 | 现状上开口以外2米范围内 |
18 | 挂月庄村牌子南坑塘1 | 村南 | 2.6 | 现状上开口以外2米范围内 |
19 | 挂月庄村西北坑塘3 | 村西北 | 0.46 | 坑塘东侧、南侧、西侧以田地外缘为界,北侧2米范围。 |
20 | 大彩村南坑塘 | 村南 | 0.26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21 | 永平村西坑塘 | 村西 | 0.2 | 坑塘南、北侧均以水泥路外缘为界,西侧以房屋外缘为界,东侧以山坡外缘为界。 |
22 | 贾各庄高速南坑塘1 | 村南 | 0.26 | 坑塘东侧均以村内道路外缘为界,南侧、北侧、西侧2米范围。 |
23 | 贾各庄高速南坑塘2 | 村南 | 0.13 | 坑塘东、南侧均以村内道路外缘为界,西侧以房屋地外缘为界,北侧2米范围。 |
24 | 肘各庄村西坑塘 | 村西 | 0.06 | 坑塘东侧以果园外缘为界,南侧以山体为界,西、北侧2米范围。 |
25 | 大彩村南坑塘1 | 村南 | 0.26 | 坑塘东侧、西侧、南侧以田间道路外缘为界,北侧以漳河大埝外缘为界。 |
26 | 北小屯村西坑塘 | 村西 | 0.6 | 坑塘北侧、东侧、西侧以村内水泥路外缘为界,南侧以房屋墙外缘为界。 |
27 | 肘各庄村中坑塘 | 村中 | 0.53 | 东、南、西、北侧现状开口以内 |
28 | 邢家沟村东坑塘 | 村东 | 0.66 | 坑塘西侧以村内道路外缘为界,南侧以果园外缘为界,东侧、北侧2米范围。 |
29 | 邢家沟村西坑塘 | 村西 | 0.66 | 坑塘西侧以村内道路外缘为界,南侧以果园外缘为界,东侧、北侧2米范围。 |
30 | 小彩村东坑塘 | 村东 | 0.6 | 坑塘西侧以住宅外缘为边界,南侧、北侧均以村内道路外缘为边界,东侧以大彩边界空地外缘为界。 |
31 | 玉石庄村北坑塘1 | 村北 | 0.13 | 坑塘西侧以山体外缘为界,南侧、北侧2米范围,东侧以道路外缘为界。 |
32 | 玉石庄村北坑塘2 | 村北 | 0.06 | 坑塘西侧以山体外缘为界,南侧、北侧2米范围,东侧以道路外缘为界。 |
33 | 玉石庄村北坑塘3 | 村北 | 0.06 | 坑塘西侧以山体外缘为界,南侧、北侧2米范围,东侧以道路外缘为界。 |
河道划定范围
河道:大彩河道、南营河道、邢家沟河道、小彩河道、门庄子河道、莲花岭河道、盘富庄河道、居官屯河道、东后峪河道、官庄河道、野沟河道、西后峪河道、塔院村西河道、塔院村中河道、永平庄河道、挂月庄村西河道以上河道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流域以房屋、道路外缘为界,其余范围以2米为管护范围
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从事危机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