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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姓名:周强
经查,你在宝平公路林庄户村路段未封闭运输青储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伍拾元罚款的处罚,请你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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