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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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家营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29 17:0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灭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维护我镇社会政治稳定,结合我镇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侯家营扑灭火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李东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洪波  副镇长

吴依聪  副镇长

李文华  副镇长

孙旺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王春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许长兵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派出所所长

王禄深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宋月文  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由副镇长王洪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扑灭火日常工作的开展及火灾发生后的后勤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我镇扑灭火应急预案;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灭火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灭火相关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应急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副镇长吴依聪担任小组长,武装部长孙旺民担任前线总指挥,扑救小组由应急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成立应急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领导小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王洪波担任小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李文华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三、预警预防

1.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保持通信畅通。

2.强灭火宣传教育。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各村要组织人员重点对农田、林边、路边等野草、秸秆、枯枝落叶等可燃物的割打清理工作。严厉打击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祀用品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灭火网络化管理,各村要安排1名以上志愿者,全天候巡护,全面监控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四、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人员应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

2.领导小组在确认 以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领导小组向上级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所有人员要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组负责人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扑救小组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伤情。

六、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火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派人员负责,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协调消防、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后各部门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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