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伸桥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天津市蓟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实行行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山区村、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三)镇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初级”森林火灾的主体,发现火情后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设立1个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和2个责任区工作组,并配齐扑火队员和巡林员。
(一)组织机构
1.设立蓟州区马伸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责任区“片长”、分管副镇长、镇武装部长担任;
镇林长办公室、派出所、宣传、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综合治理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马伸桥镇中心学校、供电所等为成员单位。
2.镇指挥部下设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长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兼任。
3.将9个山区村划分为2个责任区,第一片区(4个村):北辛庄村、伯王庄村、育英洼村、大峪村;第二片区(5个村):穆马庄村、肖辛庄村、于各庄村、西葛岑村、赵各庄村。2个责任区的组长分别由该片区“片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该片区“副片长”担任,各山区村的村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
4.每年10月1日-第二年5月31日,结合工作实际配备专职扑火队员和巡护员。
(二)职责任务
1.镇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指挥部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部署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初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山区村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监督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等。
2.镇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镇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镇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开展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协调处理森林防灭火重大事项;协调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责任区工作组主要职责:督导检查责任区各村及巡林员是否落实好森林防火工作;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扑火队员和巡护员主要职责:
(1)扑火队员职责:
①执行命令和指挥:扑火队员必须严格服从上级的命令和指挥,确保在火灾现场能够迅速、有效地执行救援任务。
②火情侦察:扑火队员需要迅速进行火情侦察,了解火势的大小、蔓延方向和可能的危险区域,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③救人和灭火: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扑火队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救人和灭火,同时保护疏散物资。
④维护现场秩序:扑火过程中,扑火队员需要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行动的有序进行。
⑤紧急避险:在火场面临严重威胁时,扑火队员需要能够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保护自身和队友的安全。
⑥报告和记录:扑火结束后,扑火队员需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情况,并详细记录救援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⑦学习和训练:扑火队员需要不断学习和训练,提高自己的灭火技能和安全意识,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救援任务。
(2)巡护员职责:
①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市和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②认真完成责任区内护林工作,按时上岗执勤,不得擅自离岗和脱岗。要熟练使用巡护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
③负责制止本责任区及周边区域的上坟烧纸、烧荒燎地阶等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区域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协助林业执法人员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劝阻并及时上报毁林开荒、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④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看护责任区内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时制止破坏行为,发现丢失、破损等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林业局。
⑤服从当地政府和区林业局的指挥和调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5.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林长办办公室:及时掌握全镇有关森林火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强化值班值守。
派出所:负责依法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维护火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群众转移;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消防车、指挥车、救护车等物资运输车辆顺利通行;紧急情况下,做好镇指挥部命令落实的相关保障工作。
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指导有关部门发布森林火灾和火灾扑救信息;组织森林火灾新闻发布工作。
综合执法:负责兼职扑火队员的管理,协调火灾现场的救援及人员疏散等工作;负责库区管理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并协调管理单位满足扑救森林火灾时用水需求。
综合办公室:协调各相关部门的事故救援,以及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全镇及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产品,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综合治理中心:与区应急局联合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
党群服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农家院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负责协调、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依据国家及天津市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保障灭火伤亡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马伸桥镇中心学校:负责全镇中小学和幼儿园森林防火及逃生避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供电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切送、现场电力照明保障;做好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治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镇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发生火灾事故救援程序
镇指挥部负责指挥本区行政区域“初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较大、一般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区指挥部指挥。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指挥部指挥。特殊情况,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向镇防火指挥部或区林业局森防指挥部报告。
2.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队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镇综合办公室要在扑救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配合区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蓟州区马伸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