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基本情况
1.1河流(山洪沟)、水库(塘坝)分布
在本镇(乡)行政区域内,共有河流(山洪沟) 8 条;山区小水库 0 座,塘坝 2 座;泥石流沟 0 条,滑坡易发点 0 处。
(一)河流(山洪沟)
1、河流(山洪沟)名称: 塔子东沟 ,起始位置丈烟台 村西北 ,终止位置 村北山 ,汇入 关东河 ,河流长度1350 米,流经村庄名称: 北太平 、朱耳峪 、孙各庄 、王家坎 、 马家庄 、丈烟台 、东葛岑 。
2、河流(山洪沟)名称: 西河沟 ,起始位置 北太平村西 ,终止位置 西山 ,汇入 关东河 ,河流长度 1650 米,流经村庄名称 北太平 、朱耳峪 、孙各庄 、王家坎 、 马家庄 、丈烟台 、东葛岑 。
3、河流(山洪沟)名称: 东陵路沟 ,起始位置 丈烟台村东 ,终止位置 东陵交界 ,汇入 关东河 ,河流长度 1750 米,流经村庄名称 北太平 、朱耳峪 、孙各庄 、王家坎 、 马家庄 、丈烟台 、东葛岑 。
4、河流(山洪沟)名称: 新开沟 ,起始位置 荣山村北 ,终止位置 村东 ,汇入 关东河 ,河流长度 2500 米,流经村庄名称 北太平 、朱耳峪 、孙各庄 、王家坎 、 马家庄 、丈烟台 、东葛岑 。
5、河流(山洪沟)名称: 南河沟 ,起始位置 孙各庄村东 ,终止位置 南山 ,汇入 关东河 ,河流长度 1950 米,流经村庄名称 北太平 、朱耳峪 、孙各庄 、王家坎 、 马家庄 、丈烟台 、东葛岑 。
6、河流(山洪沟)名称: 蔡山庄沟 ,起始位置 夏家林村东 ,终止位置 村南 ,汇入 关东河 ,河流长度 1500 米,流经村庄名称 北太平 、朱耳峪 、孙各庄 、王家坎 、 马家庄 、丈烟台 、东葛岑 。
7、河流(山洪沟)名称: 北河沟 ,起始位置 朱耳峪村北 ,终止位置 村南 ,汇入 关东河 ,河流长度 2200 米,流经村庄名称 北太平 、朱耳峪 、孙各庄 、王家坎 、 马家庄 、丈烟台 、东葛岑 。
8、河流(山洪沟)名称: 关东河孙各庄沟主沟 ,起始位置 石头营桥,终止位置 淋河桥 ,汇入 关东河 ,河流长度 16500 米,流经村庄名称 北太平 、朱耳峪 、孙各庄 、王家坎 、 马家庄 、丈烟台 、东葛岑 。
(二)水库、塘坝
1、水库(塘坝)名称: 隆福寺塘坝 ,坐落位置: 隆福寺 (村名) 北 (东、南、西、北),该水库(塘坝)下游有险村、险户、人口的数量: 个村 户 人。
2、水库(塘坝)名称: 荣山村塘坝 ,坐落位置: 荣山村 (村名) 西 (东、南、西、北),该水库(塘坝)下游有险村、险户、人口的数量: 个村 户 人。
(有多座水库、塘坝时,可按顺序增加)
(三)泥石流沟
1、泥石流沟名称: 无 ,起始位置 ,终止位置 ,长度 米,途经村庄名称: 、 、 、 、 。该泥石流沟共有危险村、户、人口的数量: 个村 户 人。
2、泥石流沟名称: 无 ,起始位置 ,终止位置 ,长度 米,途经村庄名称: 、 、 、 、 。该泥石流沟共有危险村、户、人口的数量: 个村 户 人。
(有多条泥石流沟时,可按顺序增加)
(四)滑坡易发点
1、滑坡易发点名称:荣山村滑坡点 ,坐落位置:荣山村,该滑坡易发点涉及到的险村、险户、人口的数量: 1 个村 5 户 18人。
2、滑坡易发点名称:朱耳峪西山崩塌隐患点 ,坐落位置:朱耳峪村西,该滑坡易发点涉及到的险村、险户、人口的数量: 1 个村 2 户 12 人。
3、滑坡易发点名称:隆福寺被路边崩塌隐患 ,坐落位置:隆福寺村北,该滑坡易发点涉及到的险村、险户、人口的数量: 1 个村 0 户 0 人。
4、滑坡易发点名称:丈烟台崩塌隐患点 ,坐落位置:丈烟台村东,该滑坡易发点涉及到的险村、险户、人口的数量: 1 个村 2 户 6 人。
(五)危险房屋
1、危险房屋坐落位置: 孙各庄满族乡,该隐患发点涉及到的险村、险户、人口的数量: 3 个村 6 户 7 人。
(有多处滑坡易发点时,可按顺序增加)
1.2经济社会情况
本镇(乡)总面积 26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6007 亩,林地面积 11704.8 亩;全镇(乡)共有 13 个行政村,其中有 13 个山区、半山区村,有 0 个平原村,有 2 个库区村;全镇(乡)共有 2424 户, 7133 口人。
2019年,全镇(乡)国内生产总值 2200 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值 1200 万元、第二产业 400 万元、第三产业 600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25500 元。
2.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
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本镇(乡)在水库(塘坝)下游,共有村庄 2 个,在出现突发险情的紧急情况下,需转移 0 户 人;
河流(山洪沟)两岸低洼地带,共涉及村庄 8 个,在出现突发险情的紧急情况下,需转移 0 户 人;
泥石流沟涉及有村庄 0 个,在出现突发险情的紧急情况下,需转移 户 人;
滑坡地带的危险区内,共有村庄 4 个,在出现突发险情的紧急情况下,需转移 10 户 36 人。详见附表4
危险房屋,共有村庄 3 个,在出现突发险情的紧急情况下,需转移 6 户 7 人。
3.组织指挥体系
镇(乡)政府成立防汛指挥部。
指 挥:敬春雨,职务: 党委书记,联系电话 13920355883 。
副 指 挥: 金鹏 , 彭敏 。
成 员: 白光明 ,李文义 , 耿振生 , 王立鹏 , 刘宁祎 , 张楠 , 孙志强 , 赵连营 ,王洪波 ,刘宇 ,张路平 ,赵玉忠。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彭敏 ,主任职责:负责组织防汛宣传、镇(乡)政府预案制定,信息传递,情况上报归档工作。办公室电话:29885800 。
指挥部职责: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建立村级防御领导机构,组织编写村级防御预案,落实镇(乡)、村防御人员,出现异常、紧急、特殊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好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⑴严格值班制度,汛期要确保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⑵值班人员要了解天气预报,监视全镇降水、洪水情况,及时了解各村危险区情况;⑶负责发布各项防御暴雨洪水的通报、通知;⑷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确保领导果断决策。
镇(乡)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抢险、后勤5个工作小组,成立应急抢险队。
1、监测组
组长: 王洪波 ,职务:副乡长,联系电话 13752293539 。
成员: 关志永 、 魏征 。
职责:监测辖区雨量、水利工程险区险段、水库、塘坝、山洪沟、泥石流沟、滑坡点的监测。
2、信息组
组长: 耿振生 ,职务: 副书记 ,联系电话13622138789。
成员: 孟祥斌 、 许富 、王振宁、 张娜 、 李长亮 。
职责:对区防汛指挥部的指示、通知及气象预报等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全面掌握降雨、泥石流、滑坡和水利工程险情,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保证通讯畅通。
3、转移组
组长: 赵连营 ,职务:副主席,联系电话18698003690。
成员: 赵晓健 、郭殿亮 、 马志强 、 宋新运、 郭子英 。
职责: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做好受威胁群众全员转移工作,保证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抢险组
组长: 刘宇 ,职务: 副乡长,联系电话 18522988083。
成员:刘志永、胡浩、罗玉、陈永生、张志国。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车辆、物资的调配、调度,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后勤组
组长: 刘宁祎,职务:副乡长 ,联系电话18622159553。
成员:金兵、蒙玉明 、卜丽丽、董迎春、赵会芳。
职责:保障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救治。
6、抢险队
队长: 彭敏 ,职务:武装部长,联系电话 15620028128。
镇(乡)防汛指挥部成立 60 人的应急抢险队,其中镇(乡)机关 40 人,各村民兵 20 人,驻军 0 人。
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服从指挥,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行政村,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制定本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对本村的各个灾害隐患点制定防御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村成立以民兵为主的应急抢险队一个,落实降雨、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指定专人负责监测。
4.监测预警
4.1实时监测
监测内容:降雨、塘坝水位及工程、泥石流、滑坡点位移。
1、监测点的设立:按照山洪灾害的特点,由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行政村布设监站点,指定降雨监测1人,塘坝水位及工程、泥石流、滑坡点位移各指定2人负责监测。
监测以观测、观察为主,如发现异常现象,必须迅速上报镇防办。
本镇(乡)共设立降雨监测点 10 处,塘坝水位及工程监测点 2 处,滑坡监测点 5处,指定监测人员 10 人。详见附表7。
2、监测制度
①降雨量监测:当降雨强度不大时,每天观测一次;当遇大到暴雨天气过程或连续强降雨时,每小时观测一次。
②塘坝水位、工程情况监测:汛期每天巡查一次;当遇连续强降雨或水位超过汛限水位等情况时,每1小时巡查一次。
③泥石流、滑坡点变化情况监测:汛期每天巡查一次;当遇大到暴雨天气过程或连续强降雨时,每2小时巡查一次。
3、报告制度
各监测点的监测员,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向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其他成员报告,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其他成员负责向镇(乡)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并向危险区报警。
情况报告格式:我是×××镇(乡、村)×××(姓名和身份),×××时×××分,发现(发生)×××情况。
4.2预警
1、预警启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当水库及塘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发布相关信息。
2、预警发布及程序:
(1)一般情况下,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息后,可按镇(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时,镇防汛指挥部可直接发布预警,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3、预警方式:
根据本乡(镇)及各村的实际情况,设预警信号 鸣锣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广播、报警器、鸣锣);当情况紧急,通信中断时,镇(乡)政府应立即派专人送达预警信息。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即一般防汛突发事件(Ⅳ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Ⅲ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
5.1.2进入汛期,乡(镇)、村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塘坝的防洪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区人民政府或区防汛指挥部指挥调度。
5.1.4突发山洪灾害时,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抢险、减灾、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山洪灾害发生后,受灾村或当地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区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水库、塘坝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突发山洪灾害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气象预报或市防指通知大到暴雨预报;
(2)水库、塘坝水位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
(3)发生一般洪水。
5.2.2 Ⅳ级响应行动
乡(镇)防汛办主任负责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危险区内地村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并将情况通报政府和乡(镇)防指成员。
5.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水库、塘坝水位达到或超过防洪高水位;
(2)发生较大洪水;
(3)山区水库或塘坝出现险情。
5.3.2 Ⅲ级响应行动
(1)乡(镇)指挥机构指挥负责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应进驻所包村,协助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加强各项防御工作。
(2)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派出应急抢险队进行抢险,组织可能受威胁的住户做好转移准备,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水库、塘坝水位达到或超过设计洪水位;
(2)发生大洪水;
(3)山区水库或塘坝出现重大险情。
5.4.2 Ⅱ级响应行动
乡(镇)指挥机构指挥负责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向危险区发布预警;应急抢险队立即赶赴出险地点进行抢险;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全部进村,协助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做好群众随时转移的准备;立即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乡(镇)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报告和信息传递工作。
5.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一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50毫米、24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20毫米
(2)发生特大洪水;
(3)山区水库或塘坝发生溃坝。
5.5.2 Ⅰ级响应行动
乡(镇)指挥机构指挥负责做出应急工作部署,组织抢险救灾,组织危险区群众立即撤离,并立即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应急抢险队立即赶赴出险地点进行抢险;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全部进村,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乡(镇)防办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及时报告汛情、灾情、抢险救灾措施和进展情况。
6.转移安置
转移工作实行乡、村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的作用,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转移安置原则:
1、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2、转移地点、路线,就近、安全的原则。
3、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流、沟谷或易滑坡地带。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作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提高防灾救灾的群众意识。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各村实际,人口多少,同统一调配车辆,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好物资的调拨,伤员的救护工作。
3、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等)各村负责防汛物资和资金,卫生院作好防疫和救护工作。
7.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队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汛前,对全镇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组织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8.3纪律
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严格执行以下纪律:防汛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值班人员积极主动做好情况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遇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随时登记处理结果;不得推诿和拖延;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9 附则
9.1本预案所制定条款内容,由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解释。
9.2本预案在实施期内,如果责任人因工作或其他事宜发生变动,由继任者替补。
9.3本预案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