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由于去年冬季少雪,今年春季少雨,森林防火等级较往年均高,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孙各庄乡2023年清明节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组织指挥和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各项保障措施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稳定。经乡党委研究确定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专项小组。
1、组织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敬春雨 金鹏
副组长:其他乡党政班子成员
成 员:乡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
2、火情火警前期处置组
组 长:金 鹏
副组长:彭 敏
成 员:防火队和综合执法全体成员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胡淑琴
成 员:王晨曦 朱永扬 张海宝
4、督查检查组
组 长:白光明
成 员:靳艳辉 刘泽鹏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文义
成 员:金 兵 张春红
二、时间安排
本方案即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全面落实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每片山场、每个(智障、精神病患者及有燎荒习惯农民)重点人员都有专人负责盯防,确保每个坟头都有一名党员、干部或群众代表负责盯防。防火期内,盯防人员负责入户宣传,做好工作,与坟头户主约定好上坟祭奠时间,祭奠时全程防控。
2、清明节期间全乡临时增设防火临时巡查督导员43名,各村要确保按指标落实,上岗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15日。
3、乡、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乡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及村支部书记及村两委干部一律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4、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要第一时间向乡政府报告(办公室29885800、防火队22740110),不准有火不报、瞒报、漏报。
5、严禁烧纸祭奠活动,可采取鲜花、果品祭奠。有条件的村可以尝试开展集体祭祀活动。
6、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各村主要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科学组织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个人主义、没有命令未灭先撤的行为以及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7、此次活动在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片为单位组织,包片领导要深入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和督查。包村干部、村干部和巡护员要充分发挥森林防火宣传员、督查员和包保作用,向上山祭祀人员宣传文明祭祀方式。凡因上坟祭祀发生火灾,要按责任层级严肃追究责任。
8、清明节期间村干部以及村级巡护人员早晨6:00以前准时上岗到位。3月25日始机关干部7:30以前入村到位。中午机关干部过12点回单位吃饭,下午1:30前入村,3:30以后回单位。村干部及巡护员中午科学安排午饭时间,决不能断岗。入村机关干部名单由乡办公室拟定如下{附}。入村干部一律统一着红背心并佩戴袖标。
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