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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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梓镇对第三方保洁公司的管理制度
来源:桑梓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7 10:10

为保证负责我镇人居环境工作的第三方洁盛公司能够严格落实服务内容,推动村庄清洁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同时做到全镇域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职责范围:

洁盛公司应负责桑梓镇44个行政村,近4万人的镇区道路保洁(宝平路、一线穿路、刘家顶路、白辛路、小一路等乡村公路及泃河、马道自排渠等河道沟渠沿线),乡村公路以及44个村庄的街道、胡同里巷、坑塘、沟渠、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点位的生活垃圾清运。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每天上午洁盛公司保洁人员必须收集村庄各户门前的各种生活垃圾,运至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存放点,实行日产日清制,做到无积压无污染。

2.每天下午保洁人员分别对村域内大小街道、村边房前屋后,路边、田边、沟道等垃圾及时进行清理,不定期的清扫道路两侧及可视范围内暴露垃圾和白色垃圾,保持村庄内外干净整洁。

    3.镇域内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重点为仓桑路建成区(全长2.62km)每日扫保时间包括但不限于为上午4时-12时,下午12时-20时;政府前街建成区(全长2.96km)每日扫保时间包括但不限于为上午5时-11时,下午13时-19时。

4.保洁人员负责所管辖区的卫生应做到零投诉,保洁员应听从镇负责环境工作人员调遣,并配合村委会安排调度。

5.按期擦拭垃圾桶桶壁,保证垃圾桶干净整洁,四周无杂物。每村的垃圾桶由负责该片的保洁员看管摆放整齐,发现丢失及时上报。

6.收集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树叶等。(建筑材料,炉灰、核桃皮等不负责收集)。

二、奖惩制度

(一)关于镇域主干路两侧、村内街道和堆放点的垃圾方面:

1、未按照要求做到日产日清的点位,镇工作人员和各村发现后进行督办督办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每个点位扣除30元

2、区级单位明查暗访中通报反馈的点位,每个点位扣除50元,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每个点位扣除100元

3、由群众通过民生热线、信访等方式反映的问题点位,每个点位扣除50元,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每个点位扣除100元

4、市级及以上单位明查暗访中通报反馈的点位,每个点位扣除100元,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每个点位扣除500元

   5、因保洁人员清理不及时,造成的大方量积存垃圾,或者被镇级以上单位连续反复通报反馈的重点问题点位,每次扣除500元,通报反馈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每次扣除2000元。

6、在区级以上领导参加的重大调研活动或者观摩等活动中,对桑梓镇提出或者通报的垃圾点位,每个点位扣除2000元,不能按时完成整改扣除5000元

(二)关于全区考核排名方面:

在区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平原乡镇中,排名前三名,对第三方洁盛公司奖励5000元;排名四到六名,不奖励不惩罚;排名七到九名,则对洁盛公司扣除1000元;排名后三名,则对洁盛公司扣除5000元;如果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在全区排名后三名,则对洁盛公司扣除10000元。   

    (三)关于生活垃圾收运任务量方面:                  

    每季度根据区城管委的核算数据,如未完成百分之百任务,所扣金额由洁盛公司承担。

    三、权责制度

    第三方洁盛公司应制定并不断完善对保洁人员的各项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扫保要求细则》、《保洁员管理办法》、《人居环境工作清单》等各项管理要求,强化对保洁员的管理措施,建立奖惩机制,明确权责清单,以提升我镇整体人居环境保洁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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