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天津市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蓟州区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及全区安排部署,加快治理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纵深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镇燃气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重点
(一)开展燃气入户的安全检查
1.对镇域内小区和餐饮场所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对燃气器具的合格情况;燃气管线是否私自改动;用气场所是否安全;燃气软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安全燃气报警器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
2.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充装行为;连接的软管、煤气灶具、阀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气报警器是否安全到位等进行安全检查。
(二)开展第三方施工破坏专项治理活动
1.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深入排查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台账,明确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2.强化燃气管道保护措施。对涉燃气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抓牢抓实“八个一律”工作措施,督促相关单位、燃气经营企业落实燃气管道保护责任。在项目开工前,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履行报备手续。
3.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要求落实管道保护措施或未落实“八个一律”工作措施的,要依法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停工等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并及时上报区城管委。
(三)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按照我镇实际情况,做好燃气管道的宣传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燃气安全的宣传培训。定期入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和宣传,对燃气使用要求和应急处置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普及用气安全知识。
二、排查整治任务
1.“九小场所”和工贸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和村干部、包保干部对场所内燃气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2.施工工地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和村干部协调燃气公司对施工工地燃气隐患进行排查,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燃气管线报备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燃气公司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施工。
3.村居(社区)燃气隐患排查整改:村居(社区)干部,包村(居)社区干部入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村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各级政府的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强化部门联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定期发布燃气安全事故案例,以案示警,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