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窝头镇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有力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颗粒归仓”,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提升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 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是国家赋予农民群众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直接关系着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2019年以来,我镇通过土地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及承包费清缴整治等工作,解决了村级各类资产流失问题,使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得到了绝大部分回流,但各村还存在部分遗留问题合同,需要解决和清理规范。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及承包费清缴整治工作的拓展和深化,对于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壮大农村集体实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动员部署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召开下窝头镇合同清整动员部署大会,各村结合本镇工作方案制定村级具体实施方案,29个村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村合同清整工作,为保证合同清整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29个村以片区为单位进行合同清整,实行片区负责制,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片区合同清整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和通报。
三、清理范围
重点清理规范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和法人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主要包括:
1.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指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生产设施等集体资产租赁、转让合同。
2.农村集体资源合同。指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坑塘水面等承包合同和经营权流转合同(不含已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合同)。
3.农村集体资金合同。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外投资、借贷、担保等合同。
四、清理规范重点
(一)合同签订程序方面
1.应签未签问题。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签订书面合同,占用集体资产的。
2.决策程序问题。签订合同前,未履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或“六步三要决策法”等民主程序的。
3.发包流转程序问题。签订合同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竞价、协商,违规进行发包、流转的。
(二)合同内容方面
4.签订主体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签订主体不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合法资格的。
5.合同标的问题。标的名称、位置、数量、质量和用途等相关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
6.合同期限问题。委托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或集体机动地发包合同、经营权流转合同超过本轮土地承包剩余期限的;集体资源性资产(“四荒”地)承包合同期限超过50年的;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0年的;未约定期限的;在合同中约定 长期、永久等的。
7.合同价款问题。合同价款过低或显失公平情形的。
8.签约行为问题。合同各方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合同落款时间不规范、不准确的。
9.权责约定问题。履约地点、时间和方式不明确的;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不明确的;未约定纠纷解决办法的。
(三)合同履行方面
10.欠缴、未缴问题。合同履行不及时,承包方、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租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及时催收或解除合同的。
11.多占、挤占问题。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超出合同约定的数量,多占、挤占集体资产资源的。
12.解约收回问题。合同到期后未及时解除占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及时收回的。
13.违法利用问题。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资源环境,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四)合同管理方面
14.台账管理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未及时、完整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合同台账管理或者在系统中未关联合同标的物相关集体资产信息的。
15.档案管理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不完整的。
五、阶段安排
开展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由市级总体部署、区级组织实施、乡镇整体推动、村级具体落实。自2021年12月起,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分六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研究制定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区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查认定(2022年3月15日前)。各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合同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各村形成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合同“一本账”既问题合同台账,各村级将问题合同逐一录入 “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问题合同台账模块”,逐条记录合同名称、合同主体、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各村“一本账”即问题合同台账建立及录入系统模块情况,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报镇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本账”需村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集中清理规范(2022年7月15日前)。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负责本村问题合同清理工作,对照本村问题合同“一本账"逐个清理、逐个销号。针对4个方面、15个类别重点问题,特别是针对2019年问题合同清整过程中遗留的难点问题和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集中力量,统筹推动整改到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签订合同、依法解除合同、依法收回到期资产等方式,分类解决各类合同问题。问题整改情况,在“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问题合同台账模块”进行逐条记录。整改后的合同及时录入“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并通过系统关联标的物相关集体资产信息。
(四)检查验收(2022年9月15日前)。各片组织做好对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情况于2022年9月10日前报镇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报告(2022年10月20日前)。我镇认真总结,深刻剖析,形成专题报告,经镇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区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下窝头镇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根据区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及蓟州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成立下窝头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和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张振刚
副 组 长:孙伟光 纪洪涛杜艳辉 刘建
成 员:张宝亮 刘雅静 李欣然 赵月成 田宏伟 张文杰 尹东力 孔静宜
镇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学习贯彻落实区委有关部署要求,对我镇各村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加强对全镇各村集体经济合同依法清理工作各环节的指导,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依法依规完成清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会议室。办公室人员组成为:
主 任:孙伟光
副 主 任: 纪洪涛杜艳辉 刘建
成 员:张宝亮 刘雅静 李欣然 赵月成 田宏伟 张文杰 尹东力 孔静宜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清理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强化检查督办,扎实有序推进问题合同清理工作。
2、全面掌握依法清理、规范问题合同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
3、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依法清理规范工作制度机制,及时掌握动态,指导和督促各村党支部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解答组、媒体宣传组、综合执法组和信访接待组。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抽调。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纪洪涛 杜艳辉
主要负责依法清理规范工作情况,综合政策协调镇级各个部门及各村,对工作涉及到的公职人员及村干部进行谈话做思想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进行组织处理。
2、政策解答组:
组 长:刘建 田红伟
主要负责:解读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针对各村经济合同依法清理整顿问题,进行政策解答。按照下窝头镇关于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执行,指导各村按照要求和方案进行工作督导。对抗拒不服从调解和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指导村经济组织对其进行诉讼。
3、媒体宣传组
组 长:刘雅静
主要负责,对依法清整规范农村经济合同工作目的和意义、政策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对反面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形成震慑态势。
4.综合执法组
组 长:张宝亮
主要负责:在依法清理工作中涉及违纪违法案件调查,相关人员的处理工作,对涉黑的案件协调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村级诉讼协调、信访接待组
组 长:张文杰 尹东力
主要负责:1、对村级拒不协商或协商不妥的问题合同,协调政法相关部门帮助村级启动司法诉讼。
2、接待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依法清理规范工作中相关咨询、信访、人访等,对反映的相关问题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