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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窝头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19 19:05

2022年下窝头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探索解决农村宅基地制度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根据《蓟州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我镇进一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依据蓟州区国土空间规划及目前我镇城镇化情况,29个村庄为本次改革试点实施范围按照集体经济组织健全、群众支持度高、代表性强的标准,选定东坨子村、西坨子村、南辛庄村、老曲庄村4个村作为首批试点,现已取得显著成果将首批试点村庄探索成果在全推开试行

    二、试点内容

    按照《区方案》明确的九项试点内容,结合我镇实际建议在两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1.深化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行使宅基地规划、分配、调整等权利的具体制度。修改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管理章程,进一步明确集体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村民申请、村级会议决定、乡镇政府审批宅基地的流程事项。

 2.深化完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探索完善暂时退出、永久退出等不同方式的实施办法、补偿政策和回购标准体系,规范通过对退出宅基地复垦、复绿、入市等方式筹集退出资金的实现形式,修改完善上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出台的《蓟州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回购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统筹退出的宅基地及空闲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整理,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资源再利用的具体办法。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制定全镇域村庄改革试点工作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组织、人员和资金保障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先期开展阶段

    1.调查摸底。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摸清全镇域村庄宅基地规模、布局、利用状况等信息。将全镇域村庄宅基地基础数据录入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

    2.试点展开。采取“梯次展开、压茬并行”的方法,逐项展开研究探索。   

   (三)全面推开阶段

    1.展开全镇域村庄试点工作。将首批试点村庄探索成果在全镇推开试行。

    2.全面梳理改革试点成果。坚持边试点、边完善、边总结,全面系统梳理试点成果和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报送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专班,形成长效机制。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下窝头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实施,督促推进落实改革试点工作中重大政策,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制订工作安排等,督促检查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办,办公室主任由刘辉同志担任,组建综合推动组、组织保障组、政策研究组、金融改革组、督查推动组5个工作小组,人员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采取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方式,选定固定场所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联络、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制定方案汇报成果、简报编发、资料上报管理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情况,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各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信息,通过微信群加强沟通联系,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按照“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稳慎推进”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形成的文字材料、会议记录、阶段性报告和试点研究成果等资料,定期汇编梳理、入柜存档,确保改革试点成果的完整性。

   (三)注重宣传引导

按照《蓟州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认真把握政策内容,通过舆情监测、正面引导、信息通报等方式,做好农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前防范,有效化解矛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确保试点地区的和谐稳定。


                                                 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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