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窝头镇2022年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市委李鸿忠书记“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四铁”“六必”的工作要求,按照区安委会《蓟州区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全面宣贯《天津市消防条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村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重要场所,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以“斩断成灾链条、强化基层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作战本领”为手段,达到“大火不形成、小火不亡人、火灾防得住、灭火高效能”的目标,为冬奥会、全国两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领,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各村、行业部门切实发挥属地统筹和行业牵动作用,整合多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形成党政统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整治。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找准火灾隐患症结,开展精准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突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问题,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曝光、警示约谈、跟踪问效等方法,实现最佳防控效果。
(三)坚持从严从紧,严管严控。紧扣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安保工作要求,积极营造社会面消防安全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分类制定“一事一策”针对性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提升预防等级,完善防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工作内容
(一)抓住重点领域。
1.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按照《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二条“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电动车管理,防范消除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火灾隐患”的具体要求,市场监管、派出所要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镇政府依据《天津市消防条例》,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倒逼单位、群众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持续排查密闭游戏场所风险隐患
各部门、各村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工作。2022年春节前,对密闭空间场所落实指引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通讯联络等方面突出问题。
3.“小火亡人”易发区域。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老旧房屋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结合老旧场所改造,将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纳入老旧房屋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依托“津心办”等基层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推动基层网格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楼道堆物等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和频次。组织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特别是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紧急情况下村庄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二)把握重要节点,紧盯重大活动。
1.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冬奥会、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镇相关部门要对节庆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祭祀祈福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春节前,重点纠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章搭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问题。节日期间,各村基层网格力量要紧盯老旧房屋、“三合一”等不放心区域,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
2.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及我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重要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排查检查,确保绝对安全;要对向京“五供”单位逐一开展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活动举办期间,要对不放心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和错时检查,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切实筑牢安全屏障。
(三)严控重要场所。
1.大型商业综合体。各村、各相关部门突出“管理、检查、扑救”关键环节,全面规范提升超市、大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2.仓储物流企业。2021年底前,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大型物流仓储风险特点,联合开展集中清查,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组织物业企业和网格力量,对街道沿线、居民小区设立的快递营业网点和临时中转仓库进行排查检查,着力消除消防设施器材缺配和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
3.涉疫场所。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镇相关部门要对疫苗接种点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利用消控室管理、微信群等平台,采取视频、电话、短信等形式,动态掌握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帮助场所管控风险、解决问题。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必须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4.人员密集场所。镇相关部门要推动学校、 医院、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
5.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镇相关部门要持续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6、工贸企业。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工贸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针对节前赶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情况,提高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
(四)宣贯重要法规。
组织学习《天津市消防条例》,真正把《条例》的关键实质学懂学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形成整治合力,全方位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瞄准靶心防大火、夯实基础控小火”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冬春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31日)。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深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村、各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党委工程”“主官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来落实。将各项重点任务目标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实行项目管理、挂图作战,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身上有任务。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村、各部门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和“四铁六必”工作要求,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单位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村、各部门要加强密切沟通和协调配合,强化重点区域、重要场所、敏感区域、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合力,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检查、错时检查,源头治理、综合整治,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整治一批突出隐患症结,有效减少隐患存量、降低火灾风险;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坚持顶格执法,与上级部门及时沟通用足用好“查封、三停、罚款”等刚性执法措施。
(四)严格督导。镇纪委将采取,采取不定期抽查检查的方式,分阶段、分重点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适情约谈相关责任人。
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