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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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营镇行政处罚第三期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1 09:00

下营镇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数额
执法主体
1
蓟下行处2023简第1号 杨海清
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32条
警告
下营镇综合执法
2 蓟下行处2023简第2号 李永昌
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32条 警告 下营镇综合执法
3 蓟下行处2023简第3号 曹福力
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65条
100
下营镇综合执法
4 蓟下行处2023简第4号 胡文增 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32条 警告 下营镇综合执法
5 蓟下行处2023简第5号 胡晓华 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32条 警告 下营镇综合执法
6 蓟下行处2023简第6号 田悦 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32条 警告 下营镇综合执法
7
蓟下行处2023简第7号 柳银周 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32条 警告 下营镇综合执法
8
蓟下行处2023简第8号 聂卫国
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32条 警告 下营镇综合执法
9
蓟下行处2023简第9号 刘野
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32条 50
下营镇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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