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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古庄镇2021年5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尤古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31 16:23

                        尤古庄镇2021年5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被处罚人主要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
1果志田2021年05月06日在仓桑公路尤古庄路段乱扔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考虑果志田所扔垃圾较少,事后主动清理,且积极配合调查,责令其清除所扔垃圾,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赵爱华2021年05月07日在仓桑公路尤古庄路段乱扔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考虑赵爱华所扔垃圾较少,事后主动清理,且积极配合调查,责令其清除所扔垃圾,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修正亚2021年05月10日在仓桑公路尤古庄路段乱扔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考虑赵爱华所扔垃圾较少,事后主动清理,且积极配合调查,责令其清除所扔垃圾,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李保君20210513日在北齐庄东南角坑塘边乱堆渣土等废弃物。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第3项规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第2项规定。责令其清除所堆渣土等废弃物,并处一百元整罚款。
5焦建明20210514日在侯庄子学校往东100米处乱扔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考虑焦建明所扔垃圾较少,事后主动清理,且积极配合调查,责令其清除所扔垃圾,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芮守芳20210517日在仓桑公路尤古庄路段,小市场对面占道经营。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给予芮守芳一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7夏淑珍20210517日在仓桑公路尤古庄路段,小市场东侧堆放物品。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给予夏淑珍一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8陈志鹏20210519日在付家屯村东垃圾桶旁乱扔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故责令陈志鹏清理所扔垃圾,并作出100元的行政处罚。
9尹秀萍2021年05月20日在尤古庄商业街东乱扔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责令其清除所扔垃圾,并处一百元整罚款。
10王金2021年05月24日在东赵庄村东坑塘乱扔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规定。责令其清除所扔垃圾,并处一百元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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