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洇溜镇关于进一步精简村干部工作会议 改进会风的制度规定(试行)
来源:蓟州区洇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8 14:05

洇溜镇关于进一步精简村干部工作会议

改进会风的制度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为各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抓发展,现就整合精简镇村干部工作会议数量、改进会风做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村干部会议是指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站所)组织召集的、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的、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的各村“一肩挑”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

第二条 坚持精简原则,能够通过文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的,一律不再召集村干部到镇里开会。

第三条 原则上定于每周二上午为村干部工作会议日。需要召开会议安排工作的,由组织会议的牵头领导向镇主要负责同志请示同意后,制定会议方案,报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备案的会议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制定统一的会议方案,明确会议程序,组织实施。

第五条 区委、区政府召开镇村干部视频会议时,办公室提前与各位领导、各部门沟通协调,如有会议计划,合并召开。

第六条 如遇紧急、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的,特事特办,及时召开。

第七条 各部门在召开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在保证会议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会议程序、压缩会议时长。

第八条 参会人员要严肃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在会场内接打电话、随意交谈、走动不得,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人员签到、会标等会务工作和影像资料留存,并做好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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